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期滿前12個月內到有效期期滿后6個月可以提出延續申請。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從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如果華為的商標在某一天獲得了注冊批準,那么它的有效期就是從那一天開始計算,十年后需要進行續展。
商標有效期為10年,到期可以續展。當商標有效期滿后,如果華為希望繼續使用該商標,應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續展。商標續展成功后,可以再次擁有十年的使用權。
商標注冊不僅保護企業的品牌不被侵犯,還能幫助企業建立品牌信譽,防止他人盜用或冒充。同時,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價值可以進行評估,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華為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從注冊批準之日算起。企業在享受商標帶來的權益的同時,也要記得在有效期屆滿前進行續展,以確保商標的持續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