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申請注冊商標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顯著特征: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區別于其他商品或服務的顯著特征,以便于明顯的識別。
合法合規: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與商標相關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也不得以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作為商標。
不得雷同:如果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不能與他人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主體資格: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需要滿足商標法規定的條件要求。
民事能力:申請注冊的主體應當依法成立并存續,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或自然人。
查詢商標:在申請注冊前,需要查詢商標是否已經被注冊,以避免重復或近似商標的沖突。
設計專業:設計好的公司商標、LOGO需要符合商標的顯著特征要求,以便于識別。
如果您想注冊“聯通”商標,您需要確保該商標滿足上述條件。如果“聯通”商標目前尚未被注冊,您可以根據上述條件準備申請材料,并向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如果“聯通”商標已經被人注冊,您可能需要考慮其他策略,例如修改商標設計或選擇其他近似商標。在準備注冊申請的過程中,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