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分為國內商標和國際商標,從實際的需要來看國際商標才是好的選擇,因為相對來說價值也更高,尤其是歐盟國家的商標在宣傳的時候擁有高大上的效果,那么歐盟商標注冊怎么申請,需要哪些材料呢?
歐盟商標注冊要選擇更大氣的類型,所謂的大氣就是在商標的圖標上需要更美觀,而且給我帶來的視覺效果更好,這樣的商標才是好的選擇,企業在后續宣傳的時候也能夠帶來更好的效果,所以對于歐盟商標的選擇也就需要注重視覺的效果,打造完美的視覺效果才是后續價值的體現。當然像這樣的商標在設計的時候就破費腦子,沒有相關經驗的人很難實現這種設計效果,想要設計更美觀的歐盟商標注冊就要選擇專業的第三方知識產權平臺。
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商標圖樣5份,要求清晰、紙張質量好。如是彩色商標,需遞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規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過10cm×20cm;
列出尋求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指出商標類別,商標分類表。
歐盟商標注冊申請流程
①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遞交申請書,當局對認為符合條件的商標申請即予以受理,給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②受理后,當局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同時將申請書遞交各成員國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各成員國在3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
③當局收到各成員國檢索報告后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參考;
④當局對申請的商標不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被初步接受注冊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個月為異議期,25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商標予以注冊;
⑤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包括因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而導致共同體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在一個或幾個國家單獨的商標申請,其原申請日及優先日同樣享受。
⑥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不服,可以向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的復審裁定違反羅馬條約或共同體商標條例的情況下,還可以向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庭上訴。
以上就是關于歐盟商標注冊怎么申請,需要哪些材料?的內容,需要注意的是,注冊歐盟商標是需要經過歐盟28個成員國的一致同意,歐盟經濟合作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世界格局和世界經濟的發展,其實我國境內的企業想要注冊歐盟商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歐盟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是怎么樣的呢?
歐盟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是怎么樣的呢?關于歐盟商標注冊!為什么要注冊歐盟商標呢?注冊歐盟商標可以拿資助?注冊歐盟商標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28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①《營業執照》及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②5份歐盟商標圖樣,要求清晰、紙張質量好;
③歐盟商標注冊申請表1份,有歐盟商標注冊申請人簽署或由歐盟商標注冊代理人簽署;
④根據尼斯分類表及歐盟商標注冊申請人所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選擇相關的歐盟商標注冊類別。
那么申請歐盟商標注冊的流程又是怎么樣的呢?
①委托代理:(提供注冊商標之圖案及類別,進行初步商標檢索)半個工作日
②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提交商標注冊的正式圖樣及商標申請者資料;
④商標審查:13~18個月
⑤商標通告:6個月
⑥商標公告期內無異議,一年內可收到歐盟商標注冊證書
關于申請歐盟商標注冊官費
首先查詢費是必須的,因為這部分費用是需要花錢去查詢的。為方便大家理解,下面舉例:
1項產品或服務類別申請歐盟商標有兩種方法:一是電子版在線申請;一是以紙質版申請;
(2)紙質申請:1000+100歐元+150歐元
該費用成本僅供參考,因國際價格匯率會有所波動,所以建議以實際價格為主,此文章僅供參考。
以上就是關于歐盟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是怎么樣的呢?的整理,此文僅供大家學習參考使用,因歐盟商標注冊有諸多因素需要考慮,所以,大家在注冊歐盟商標的時候,以當時的條件作為參考。
歐盟商標注冊注冊
1993年12月20日,歐盟會議通過了《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簡稱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歐盟國家開始實行一種在歐盟全部國家(到2013年7月1日,該歐盟已擴展到28個國家)使用的商標體制。 歐盟商標局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歐盟商標保護期限為十年,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限為十年。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于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他入《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的國民也可以提出申請。
歐盟商標特點:1.費用低。只須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二十七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2.保護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行;
3.已注冊之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4.享有巴黎公約優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先權;
5.已經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請求優先權。
不但詞語、標識等傳統商標可獲得注冊,聲音、氣味、產品外觀及構造等新型商標,也可申請注冊;一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超過3類的,每類費用須另加。
歐盟覆蓋國:歐洲聯盟之28個國家: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地亞。
注冊程序:①.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遞交申請書,當局對認為符合條件的商標申請即予以受理,給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②.受理后,當局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同時將申請書遞交各成員國進行在先商標檢索,各成員國在 3 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
③.當局收到各成員國檢索報告后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參考;
④.當局對申請的商標不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被初步接受注冊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個月為異議期,25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商標予以注冊;
⑤.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包括因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而導致共同體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在一個或幾個國家單獨的商標申請,其原申請日及優先日同樣享受。
⑥.如果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不服,可以向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復審委員會的復審裁定違反羅馬條約或共同體商標條例的情況下,還可以向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庭上訴。
【法律依據】:
《我們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全國知識產權局長會議第五條 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六條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監督商品質量,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七條 商標使用的文學、圖形或者其組合,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使用注冊商標的,并應當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八條 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
(1)同我們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7)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8)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9)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九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我們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第十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