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資格證書的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
2、提交相關材料;
3、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查;
4、審查通過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1、房屋拆除必須委托取得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進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須報拆遷管理部門備案方可實施。
2、房屋拆除委托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線的有關圖紙和資料。房屋拆除施工單位則須根據拆除工程的特點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對于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規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單位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進行現場救治和處理,并立即向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對未報、瞞報或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施工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在正式實施拆除前,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并指定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對房屋拆除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房屋拆遷單位的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共三個等級。
三級房屋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10名以上拆遷專業人員,其中拆遷項目經理2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術、法律、經濟或財務專業初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各1名以上;
3、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其中貨幣出資不低于80萬元。
二級房屋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20名以上拆遷專業人員,其中拆遷項目經理4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術、法律、經濟或財務專業中級職稱的管理人員各1名以上;
3、有3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其中貨幣出資不低于200萬元;
4、取得三級資質后完成過5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15個或與之相當的業務量;
5、上一年度資質年審結果為優秀。
一級房屋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40名以上拆遷專業人員,其中拆遷項目經理6名以上;
2、具有工程技術、法律、經濟或財務專業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各1名以上;
3、有5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其中貨幣出資不低于300萬元;
4、取得二級資質后完成過10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30個或與之相當的業務量;
5、上一年度資質年審結果為優秀。
施工單位在從事房屋拆除等活動時,應該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如果沒有拆除資質的人進行拆除行為,那么將會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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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程序,加強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根據《城市規劃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規程。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程序是:拆遷計劃管理、拆遷許可審批、拆遷補償安置;必要時還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裁決或者強制拆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應當嚴格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前一程序未進行或者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不得進入后一程序。
第四條 城市房屋拆遷實行年度計劃審批備案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計劃)部門審批下達。
法律主觀:
房屋 拆遷 需要資質。 各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各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時,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法律客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拆除公司資質主要有:有房地產開發資質;有常設的拆遷部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拆遷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拆除、破碎、挖掘、清運,水塔煙囪、廢舊機械設備拆除、房屋修繕、土石方工程等。
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一定資質:
1.自行拆遷單位自行拆遷單位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有房地產開發資質;
(2)有常設的拆遷部門;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遷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
2.受托拆遷單位以北京市為例,受托拆遷單位共分為三個等級:
(1)一級受托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0名以上的拆遷專業人員;
2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
3有5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完成過10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20個。
(2)二級受托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10名以上的拆遷專業人員;
2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中級職稱的管理人員;
3有3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完成過5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10個。
二級受托拆遷單位不得承接300戶以上。
拆遷單位分為兩類,自行拆遷單位和受托拆遷單位。
自行拆遷單位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常設拆遷部門,具備房屋拆遷資格,
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依法對本單位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的單位。
受托拆遷單位是指具備房屋拆遷資格,受拆遷人委托,在代理權限范圍內,
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依法對拆遷人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進行拆遷的單位。
拆遷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拆除、破碎、挖掘、清運,水塔煙囪、廢舊機械設備拆除、房屋修繕、土石方工程等。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