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筆跡鑒定方法如下:
當事人讓公安機關做筆跡鑒定需要一定手續,帶上筆跡鑒定申請書及需要的檢材和身份證,去當地的公安機關鑒定科申請,如果受理,下面就等出結果。當然,除了公安機關,一些具備資質的司法鑒定所也可以辦理筆跡鑒定。
公安局筆筆跡鑒定需要的手續有:鑒定申請書、鑒定委托書、筆跡鑒定需要的檢材。去市級公安機關的刑事鑒定中心,或從事筆跡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
社會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廳、司法部批準的司法鑒定機構,只要有資質,也是可以做筆跡鑒定的。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
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的不計入鑒定時限。
筆跡鑒定簡介:
筆跡鑒定,是指對人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鑒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并在筆跡中得到反映。
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
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查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
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征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鑒定意見并制做鑒定書。
個人可以申請筆跡鑒定,筆跡鑒定應當去司法部門批準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只要有鑒定資質就可以。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筆跡鑒定是司法鑒定的一種。
一、司法筆跡鑒定辦理申請程序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
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二、筆跡鑒定條件:申請筆跡鑒定去市級及以上的公安機關的刑事鑒定中心,從事筆跡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檢材原件,有的案件調取原件有困難的,可以由鑒定機構派人現場拍照或由出處者簽章提供復印件。筆跡鑒定要求:
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鑒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打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
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這類鑒定當事人在委托結束后,我國的司法部門根據詳細的進行相關的鑒定。首先根據案件的發生時間、地點等重要信息加以分析,在對案件人平時的筆跡進行詳細的比對,核查后給出相應的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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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文書規范》第二條司法鑒定文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和判斷后出具的記錄和反映司法鑒定過程和司法鑒定意見的書面載體。
如果問的是委托需要什么條件,一般來說,委托人只需要確認自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來源合法性,委托筆跡鑒定一般不會對委托人做限制。
從鑒定所,鑒定人員的角度有這些條件:
專業資質:筆跡鑒定鑒定人員需要具備相關領域的專業資質和技能,通常需要有文書司法鑒定等相關專業的學歷和資格認證。
法律資質:具備法律資質和在司法部門的注冊備案是進行筆跡鑒定的必要條件,這可以保證鑒定結果的合法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擁有筆跡鑒定資質并且面向一般個人的鑒定所推薦:
筆跡鑒定屬于文書鑒定的范疇,廣東明鑒司法鑒定所是面向個人以及企業的司法鑒定所,擁有筆跡鑒定方面相關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