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資質主要是指某個產品的三證一照,包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條碼證,營業執照,是由第三方通過檢驗評定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樣品型式試驗來確認企業的產品、過程或服務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備持續穩定地生產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的能力,并給予書面證明的程序。
(一)基本情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合營各方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企業總投資、注冊資本股本額(自有資金額、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出資、股本交納期限)。
合營期限、合營方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比例;項目建議書的審批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負責人名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概況、、問題和建議。
(二)產品生產安排及其依據。要說明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和市場預測的情況,以及國內外目前已有的和在建的生產裝備能力。
(三)物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我們交通運輸)及其依據。
(四)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五)技術裝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批交貨的安排)。
(六)生產組織安排(包括職工總數、構成、來我們經營管理)及其依據。
(七)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保護、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八)建設、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九)資金籌措及其依據(包括廠房、設備入股計算的依據)。
(十)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十一)綜合分析(包括經濟、技術、財務和法律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動態法和風險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項目效益和外匯收支等情況。
什么是產品資質報告
產品資質主要是指某個產品的三證一照,包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條碼證,營業執照。
是由第三方通過檢驗評定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樣品型式試驗來確認企業的產品、過程或服務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備持續穩定地生產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的能力,并給予書面證明的程序。
如果一個企業的產品通過了國家著名認證機構的產品認證,就可獲得國家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允許在認證的產品上加貼認證標志。這種被國際上公認的、有效的認證,可使企業或組織經過產品認證樹立起良好的信譽和品牌形象。
同時讓顧客和消費者也通過認證標志來識別商品的質量好壞和安全與否。目前,世界各國政府都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起這種產品認證制度,以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這已經成為一種新的國際貿易壁壘。
擴展資料:
(一)基本情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合營各方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企業總投資、注冊資本股本額(自有資金額、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出資、股本交納期限)。
合營期限、合營方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比例;項目建議書的審批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負責人名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概況、、問題和建議。
(二)產品生產安排及其依據。要說明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和市場預測的情況,以及國內外目前已有的和在建的生產裝備能力。
(三)物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我們交通運輸)及其依據。
(四)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五)技術裝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批交貨的安排)。
(六)生產組織安排(包括職工總數、構成、來我們經營管理)及其依據。
(七)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保護、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八)建設、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九)資金籌措及其依據(包括廠房、設備入股計算的依據)。
(十)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十一)綜合分析(包括經濟、技術、財務和法律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動態法和風險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項目效益和外匯收支等情況。
一個產品需要什么資質??
產品要有生產標準,要有經過工商部門注冊的生產廠家,要有商標,質量合格證明等等,一些特殊產品如食品則需要許可證。
《我們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許可證號、產品標志、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不得在市場上銷售。
2018年10月1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決定》提出,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取消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經過本次改革,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38類壓減至24類。
《決定》明確,對目錄內產品實行簡化審批程序。一是將發證機關組織的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為由企業在申請時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二是除危險化學品外,對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許可的產品實行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即可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后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現場審查。
三是企業生產經營目錄內不同類別產品的,按照“一企一證”原則,新申請許可證或申請換發許可證時,一并審查頒發一張許可證書。
擴展資料:
為了進一步調整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取消19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3類工業產品由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將8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由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38類,其中,由質檢總局實施的19類,由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的19類。
對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為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取證成本,由質檢總局按照《我們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地區和行業試行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一是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二是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后接受現場審查。對通過簡化程序取證的企業,在后續的監督檢查中,如發現產品檢驗或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發證部門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