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資質增項和升級都是指建筑企業在原有基礎上獲得新的資質或提高現有資質等級的過程,兩者有以下不同之處:1.資質增項指的是在原有資質基礎上增加新的專業或范圍,如:原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上增加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而資質升級則是在原有資質基礎上提高該資質的等級。2.資質增項需要針對新的專業或范圍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申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需要提交相關工程項目的施工經歷等;而資質升級則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如資產、人員、經驗等)并進行相應的考試與審核,取得更高等級的資質。3.資質增項與升級的目的不同。資質增項是為了滿足新的業務需求,拓寬企業經營范圍;而資質升級則是為了提高企業能力和競爭力,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
建筑企業要想承接更大的工程,就要辦理資質升級,而想要承接更多的工程,則需要進行資質增項。而企業首次申請資質增項時,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很多。有些建筑企業對于企業辦理資質增項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并不清楚,那么今天曼德企服就跟大家整理一下。
辦理資質增項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建筑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的公司章程;
4、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的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證明執業證書;
6、建筑企業資質標準紅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以及養老保險憑證;
7、部分資質標準要求建筑企業必須具備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以及養老保險憑證;
8、建筑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等相應證明;
9、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材料;
10、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增項與主項的關系是如何劃分的。例如主項是一級建筑施 ...
1、建筑業企業可以申請一項資質或者多項資質。申請多項資質的,應當選擇一項作為主項資質,其余為增項資質。
企業的增項資質級別不得高于主項資質級別。
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內各類別資質,也可以申請不超過5項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但不得申請勞務分包類別資質。
專業承包企業除主項資質外,還可以申請不超過5項的相近專業類別資質,但不得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勞務分包序列各類別資質。
勞務分包企業可以申請本序列內各類別資質,但不得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專業承包序列各類別資質。
2、《規定》第十三條所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投標或承包施工總承包項目,和承擔的總承包項目范圍內各專業工程的施工,不必申請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
施工總承包企業投標或承包其他企業依法分包或者建設單位依法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
3、建筑業企業申請多項資質的,企業的資本金、凈資產可以和其他共用,不必累加。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工程業績、機械設備等,應當分別達到各項和增項資質等級標準中所要求的條件。
4、經資質審批部門批準,企業的主項資質可以與其同序列、同等級的增項資質進行互換。
5、對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暫定”的企業,資質審批部門可視企業實際情況對其承包工程范圍進行限制。
附:
(一)、資質的相關概念
1. 本質——資格認證——認證合格后取得資質才有資格從事或經營某方面的業務。
2. 建筑企業的資質——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
(二)、施工總承包
? 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四個等級 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施工總承包資質 分為十二個類別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
?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 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二級、三級
? 專業承包資質 分為六十個類別
1、地基與基礎工程 2、土石方工程 3、建筑裝修裝飾工程 4、建筑幕墻工程
5、預拌商品混凝土 6、混凝土預制構件 7、園林古建筑工程 8、鋼結構工程 9、高聳構筑物工程 10、電梯安裝工程 11、消防設施工程 12、建筑防水工程 13、防腐保溫工程 14、附著升降腳手架 15、金屬門窗工程 16、預應力工程 17、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18、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19、爆破與拆除工程 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環保工程 22、電信工程 23、電子工程 24、橋梁工程
25、隧道工程 26、公路路面工程 27、公路路基工程 28、公路交通工程 29、鐵路電務工程 30、鐵路鋪軌架梁工程 31、鐵路電氣化工程 32、機場場道工程 33、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 34、機場目視助航工程 35、港口與海岸工程 36、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 37、航道工程 38、通航建筑工程 39、通航設備安裝工程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 42、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
43、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45、堤防工程 46、水工大壩工程 47、水工隧洞工程 48、火電設備安49、送變電工程 50、核工程 51、爐窯工程 52、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53、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 54、管道工程 55、無損檢測工程 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59、體育場地設施工程 60、特種專業工程
(四)、勞務分包
? 勞務分包資質不分等級
? 勞務分包資質 分為十三個類別
1.木工作業 2.砌筑作業 3.抹灰作業 4.石制作 5.油漆作業 6.鋼筋作業 7.混凝土作業 8.腳手架作業 9.模板作業 10.焊接作業 11.水暖電安裝作業 12.鈑金作業 13.架線作業
(五)、資質管理工作內容分類
A資質核定 B資質升級 C資質增項 D資質延續 E資質變更
A、資質核定
1、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不考核企業工程業績,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資質等級核定。
2、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資質等級。合并后不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申請資質升級或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規定》中的審批程序核定;
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 企業章程;
4)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5)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6)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7) 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8)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的相應證明;
9) 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
10) 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1、資質升級:企業申請資質升級不受年限限制。
1)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 企業原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4) 企業年度財務、統計報表;
5)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6)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7)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8)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9)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的相應證明;
10) 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工程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1、企業可以申請一項或多項資質,申請多項資質的,應當選擇一項作為主項資質,其余為增項資質。
2、企業的增項資質級別不得高于主項資質級別。
3、經原資質許可機關批準,企業的主項資質可以與增項資質互換。
4、選擇總承包序列某一類別資質作為本企業主項資質的,可申請總承包序列內各類別資質。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再申請總承包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即可承攬專業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投標或承包其總承包類別資質覆蓋范圍以外的專業工程,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總承包企業不得申請勞務分包類別資質。
D、資質延續
1、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
2、有效期的起始時間:以企業首次取得最高等級主項資質的日期為資質證書有效期計算起始時間。企業資質發生變更的,有效期不變,其中涉及到主項升級,或分立、合并事項的,按新批準時間作為有效期的起始日。
3、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按原資質申請途徑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職業道德,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記錄且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滿足標準要求的,經資質許可機關同意,在其資質證書副本上簽發有效期延續五年的意見;對有違法違規行為、信用檔案中有不良記錄或企業資質條件發生變化的,資質許可機關應對其資質情況進行重新核定。
4、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準延續的時間內資質證書失效。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仍未提出延續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如需繼續開展工程建設活動,企業必須重新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1、建筑業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2、有效期的起始時間:以企業首次取得最高等級主項資質的日期為資質證書有效期計算起始時間。企業資質發生變更的,有效期不變,其中涉及到主項升級,或分立、合并事項的,按新批準時間作為有效期的起始日。
3、申請資質證書變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資質證書變更申請;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4) 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于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文件。
5) 與資質變更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
1、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建設部):
1) 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
2) 國有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三級資質;
3) 水利、交通、信息產業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4) 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二級資質;
5) 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2、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市建委):
1) 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國有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2) 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3) 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民航、鐵路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4) 專業承包序列不分等級資質(不含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序列和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級資質)。
前款規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順序:區建委——市建委(建設部報備)
3、由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區建委):
1) 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有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 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3) 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4) 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順序:區建委 (市建委、建設部報備)
1、注冊資本金:是指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標明的注冊資本金,以實收資本為考核指標。申請多項資質的,企業的注冊資本金按照企業申請各類別資質標準的最高值進行考核。
2、凈資產:企業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后的余額。申請多項資質的,按照企業申請的各類別資質標準中的最高值進行考核。
3、工程結算收入:是指本企業承包工程實現的工程價款結算收入。按企業財務報表份年度填寫。新設立企業不填此項。
核定企業的工程結算收入時,應按企業完成的各類工程結算收入計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業務收入(如房地產開發收入);申請多項資質的,按照企業申請的各類別資質標準中的最高值進行考核。
4、企業財務報表:指企業經審計的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5、企業的注冊執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工程業績(包括境外工程業績)等條件,均是以獨立法人企業為審核單位。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在申請資質時,上述各項指標不得重復計算。
6、根據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將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具體標準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家頒布有其它專業工程事故分級標準的,按與上述分級對應的標準考核。
(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 )
1、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超過60周歲的人數比例不得超過15%,技術負責人年齡限制在60周歲及以下。
2、企業人員在兩家及以上企業注冊或受聘的不予認可,其證書上的單位必須與申報單位名稱一致。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消防等方面資質的,企業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職稱證書或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同時上報。
3、申請特級資質的,企業應具有與特級資質承包范圍內各類別工程相對應的,各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4、對企業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的專業考核,按企業申請的主項資質要求進行。
5、企業申請多項資質的,其注冊建造師(或項目經理)人數按照企業申報的各類資質標準中的最高值進行考核。
1、一項工程業績同時滿足多項技術指標的,只能作為一項指標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層數計算過業績,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計算業績。1項工程,即使層數、高度、跨度、造價等均達到考核標準,也只能算1項業績。
2、業績要求的“×項中的×項”必須分別滿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完成“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是指企業完成的工程中,層數、高度、單體面積、單跨跨度、住宅小區、單項建安合同額等6項指標中至少滿足4項,不足4項即為業績不達標。某企業分別完成了層數、高度、單體建筑面積達標的多個工程,但只能算3項業績,仍達不到要求完成的4項以上業績,故該企業業績仍為不達標。
3、企業申請多項資質的,工程業績應當分別滿足各項資質標準中所要求的條件。
4、簽訂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的,主體結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作為工程總承包業績計算。
5、同一個工程項目分期發包,且中標單位均為同一家企業的,可以將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夠達到標準要求的某一項,可以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不屬同一個工程項目的不能累加;超過標準規定時限和承攬范圍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業與業主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不論該工程是否實行分包,可計入該企業的施工總承包業績。合法分包該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也可將承包的專業工程作為專業業績申報資質。
7、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專業承包資質晉級的,應提供單獨承包的專業工程作為工程業績,而不能使用施工總承包工程作為工程業績。
8、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報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如:申報年度為2005年,“近5年”的業績年限從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資料。指企業承包工程所簽訂的能反映合同雙方名稱、工程概況、合同價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質量約定等內容的建設工程合同協議書或者含有上述內容的合同部分。
10、質量驗收資料。指業主或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報告或工程質量鑒定書。國外工程按照國際慣例出具工程竣工證明文件。
11、房屋建筑業績標準中涉及的“單位”、“單體”、“單項”工程,均指單體建筑或連體建筑(連體建筑應提供該建筑物為同一基礎的證明)。
12、輕鋼結構、網架結構的跨度業績不能作為房屋建筑跨度業績。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應為從標高正負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網架工程邊長按短邊進行考核。
15、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范圍的代表工程業績無效。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準: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貪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3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l 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下。
(1)40層及以下、各類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5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