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資質分為四大類: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和專項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丁
(一)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
(五)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七)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明及個人業績材料;
(八)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執業人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新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
(九)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企業首次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其申請資質等級最高不超過乙級,且不考核企業工程設計業績。
好了,申請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大概要求就是這些,但在辦理過程中還有很多細節文件方面需要企業注意,一不小心就可能要打回需要重新整理材料,再次申報。其中有關于資質申請中企業所需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更是繁瑣,大大拉長企業下證周期,這時就需要專業人員來為各位朋友答疑解惑。
有12年行業經驗和大量優秀資源,歡迎各位需要申辦各類資質的朋友關注咨詢,為您的資質申辦之路保駕我們。
重慶我們財稅溫馨提醒: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辦理,需要按照《我們人民共和國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申請人需要向省級設計資質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財務報表、專業技術人員證書、職稱證書、設計資質證書申請書等。
申請人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要求,經過專家評審,須經省級設計資質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設計資質證書。
取得設計資質證書后,申請人還需要每年進行資質證書的更新,以確保資質的有效性。
辦理工程設計資質證書,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要求,經過專家評審和省級設計資質管理部門審核,并定期更新資質證書,以確保資質的有效性。
工程設計資質辦理流程:
1、準備營業執照。申請資質前,建筑企業需先注冊好公司,領到營業執照,登錄建委網站,注冊企業用戶。
2、填寫學習,收集材料,整理卷宗。按照資質等級標準,準備好相應的技術人員資料。
3、遞交資質申請。網上材料齊全,打印出來,企業以法人名義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4、接受現場核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資質的企業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企業人員、企業資產、工程業績是否符合資質標準,符合資質條件后下發批準文件。
5、上報市建管處。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建筑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區建筑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建管處。
6、進行公示。市建管處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進行公示,公示之后無異議的予以核準并報省建管局備案并等待領取證書;對屬于省級核準范圍的資質將資質申請材料上報給省建管局,在資質核準后等待領取證書。
1、從事建筑設計業務四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三項工程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中建筑、結構和其他專業人員各不少于6人、8人、8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2人。
4、曾獲得過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優及以上級別評優的優秀建筑設計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于2項。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6、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7、建筑面積不少于專職技術骨干每人15平方米,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1、從事建筑設計業務三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三項工程等級為三級及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必要的經營資本,工商注冊資本不少于2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人數不少于12人;其中二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3人(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5人(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5、計算機數量達到專職技術骨干人均一臺,計算機施工圖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積不少于專職技術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第八條 申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以及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日。其中,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資質,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國務院有關部門在2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