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倉庫需要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倉儲)許可證。
儲存的化學品僅限于《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列明的危險化學品和主要成分均為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并且主要成分質量比或體積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的倉庫,在符合其他技術要求下,才會被授予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許可資質。
1、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及復印件。
2、到當地所屬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
3、檢驗過有關文件后,工作人員會給表格要填寫,填寫完等待查驗即可。
一般來說,公司租倉庫不需要倉儲交易資質。但是,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如危險品、化工品等,可能需要特殊的資質和許可。
此外,如果公司需要從事倉儲業務,包括存儲、保管、包裝、分揀等,需要先向工商部門申請相應的經營范圍和資質,然后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和規劃許可證等。
對于一般的企業來說,只需要在工商部門注冊并獲得營業執照即可租用倉庫。但是,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建議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倉庫的具體條件、費用、義務等事項,確保符合公司的需求和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