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勞務分包必須資質。承包協議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及時持有依法提出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接工程項目。私自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的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余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法律客觀:
《建筑法》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但,除總承包合同中承諾的分包外,需要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前提是由總承包單位自身能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明確的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你們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部分連帶責任。不可以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攬的工程再分包。
勞務分包不需要資質。辦理勞務資質的需要符合100元以內標準:1、企業資產。(1)凈資產200萬元以內。(2)更具固定的經營場所。2、企業要注意人員。(1)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左右吧資格1人。(2)經考核或培訓不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3、承包業務范圍。可承擔全部三千多種施工勞務作業。
一、建筑勞務分包需要資質嗎
1、建筑勞務分包是需要資質,具體一點資質萬分感謝:
(1)建筑勞務分包要企業注冊資本金30萬元以上;
(2)企業更具相關專業技術員或本專業高級工以下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中級、高級工不不能超過50%,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企業近3年工程質量考試合格;
(5)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范圍相不適應的機具。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承包方給更具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只不過,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前提是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需要由總承包單位無法結束。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聽從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專門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專門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
不準進入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什么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履行勞務分包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萬分感謝:
1、勞務合同的總體方即分包人要有或者的資質,與個人或還沒有相應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協議;
2、要區分勞務合同與專業分包合同的區別;
3、合同中一定要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光重要的是安全生產的權利義務,可以不在合同中口頭約定由勞務分包人自己負責其施工隊的生產安全,好尚未勞務管理的內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不是要勞務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機械設備,要以總承包人的名義與勞務分包人可要求簽訂協議材料指派采購合同和機械設備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