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是國家為了保證建筑業的質量、安全和效果,對從事建筑業務的企業和個人實行的一種許可制度。根據建筑業的業務性質和規模,建筑資質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分別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等。
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是針對那些主要提供勞務服務的企業設定的。這類資質在2001年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分為13類,其中有6類是分等級的。但到了2014年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了類別和等級的規定。這意味著只要企業取得了建筑施工勞務企業資質,就可以從事各種勞務施工工作。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是指那些尚未單獨設立的特殊專項工程,如建筑物的整改、結構加固、特種設備的起重吊裝、防雷等工程。這種資質雖然沒有設置等級,但在許多地方都是分專業的。只有取得相應專業的專業承包資質,才可以承擔相應的特種專業工程建設。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在2001年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被稱為“現澆商品混凝土”,并且是分為三個等級的。但在2014年版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不再區分等級。
一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例如,特級資質標準要求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企業主要人員需滿足一定條件,且有相應的工程業績。
以上就是建筑資質的主要種類及其特點。企業在申請建筑資質時,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業務范圍,選擇合適的資質類型,并滿足相應的條件要求。同時,企業還需要了解最新的建筑資質政策和動態,以便更好地進行資質管理和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