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道資質是對通信管道建設企業的一種資格認定,它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發放。以下是通信管道資質的標準: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求- 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含初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2年以上從事通信建設或者管理工作的經歷,并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要求- 企業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含初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工程師不少于6人;具有工民建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含初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60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人數不少于2人;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人數不少于3人;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人數不少于2人
通信管道資質是針對通信管道建設企業的,而通信工程總承包資質則是針對通信工程施工企業的,兩者的要求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通信工程施工企業的資質標準,建議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