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掛靠方通常指的是那些沒有建設活動資質或資質不夠,但卻利用了有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的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個人或單位。這種行為在法律上被稱為掛靠,是一種違法行為。
1.法人掛靠:資質掛靠方可能是法人,自身有資質,但達不到與建設項目所需資質的要求,于是掛靠高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并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與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然后直接組織施工。
2.自然人掛靠:資質掛靠方也可以是自然人,不具備建設工程施工資格,掛靠一符合項目要求的施工企業,由該施工企業與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這種掛靠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掛靠人有建造師執業資格,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為項目施工負責人;另一種是掛靠人沒有建造師執業資格,由被掛靠企業派出掛名項目負責人,施工時該項目負責人根本不出場,這種資質掛靠的方法更具隱蔽性,往往中標后都不知道誰是真正的項目負責人。
資質掛靠方可能會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1.行政處罰:如果被掛靠方(即具有資質的企業)明知掛靠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而仍然允許其使用自己的資質進行施工,則可能受到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2.民事責任:在掛靠行為導致的民事糾紛中,如果因掛靠方的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了損失,掛靠方和被掛靠方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刑事責任: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如果掛靠方的行為導致了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質量事故,可能會引發刑事責任追究。
資質掛靠方是指那些借用有資質企業的名義進行工程建設的個人或單位,它們通過各種方式利用被掛靠企業的資質來承接工程,并從中獲取利益。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并且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