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要舉報工程監理企業的違規行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
1. 向甲方投訴甲方可以根據監理合同,給監理發整改通知或經濟處罰。如果監理的行為違反了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采取相應的措施。
2. 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證據證明監理有違規違法行為,可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局、建委)舉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監理工程師的違法違規行為,將追究其責任,并根據不同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3. 社會公眾監督舉報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現將初審的監理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內,申報企業如有涉黑、涉惡、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申報、審批的,歡迎社會公眾監督、舉報。
通過上述舉報途徑,您可以向相關部門或單位反映工程監理企業的違規行為,以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