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排他性通常指的是在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參選單位的資格要求過高,或者設置過多的廢標條款,使得其他單位難以參與競爭,從而形成對特定單位的偏好和偏向。這種做法可能會限制或排斥其他潛在的投標人,違反了公平競爭的原則。
以下是資質排他性的幾種判定標準:
如果招標文件中存在對招標人指定參選單位的情況,這通常是邀請招標的一種表現形式,也就是招標人直接邀請特定的單位參與投標。
如果資格條件設置過高,使得大部分潛在的投標人無法滿足,這就可能構成了資質排他性。例如,使用不符合招標項目實際的高出等級的資質設置為資格條件,這就排斥了其他投標人。
如果招標文件中設定過多的廢標條款,這也可能導致資質排他性的問題。比如,如果技術分超過50分,則可能主要比拼的是標書的編寫質量;如果價格分超過了50分,則可能主要比拼的是價格。這些設定可能會使得其他單位很難獲得高分。
如果招標文件中的技術和服務需求指向特定供應商,這也是資質排他性的一種表現。例如,如果技術需求中設置了只有某家供應商才能滿足的參數要求,這就可能排斥了其他供應商。
資質排他性的判定需要綜合考慮招標文件中的資格條件、采購需求和技術評分標準等多個方面。如果發現存在上述排他性的情況,可能需要依法進行質疑和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