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管理。該標準包括總則、標準、業務范圍及附則四個部分,共12條,涵蓋了檢測機構的資歷及信譽、主要人員、檢測設備及場所、管理水平等內容。檢測機構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項資質兩類。綜合資質是指包括全部專項資質的檢測機構資質,而專項資質包括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建筑幕墻、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等9項內容。檢測機構資質不分等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辦理房建檢測資質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檢測機構需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或依法設立的合伙企業,并具有一定的質量檢測經歷。需要有相應的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以及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等專業人員,并滿足一定的工作經歷和技術職稱要求。還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其他專業技術人才,并確保檢測設備設施齊全,滿足相應的檢測參數要求。同時,檢測機構需要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統,以確保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
在新標準發布之前,已經受理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申請事項,申請單位可以選擇按照原標準要求繼續申請,或者按照新標準重新提出申請。按照原標準要求進行辦理的,頒發的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辦理的,資質證書有效期5年。自新標準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到期的,資質證書統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原標準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的檢測機構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標準申請重新核定。逾期未辦理重新核定的檢測機構,原資質證書作廢。
在申請房建檢測資質時,申請單位需要如實填寫相關的申請表,并準備申報材料。還需要以公司名義給所有人員購買社保保險,并準備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企業章程復印件、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企業主要人員等必要的申請材料。在辦理資質的過程中,還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和監督。
剛剛,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申請表和資質證書格式的通知》。明確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新舊資質標準過渡期滿后的相關事宜。
具體的房建檢測資質辦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變化,請及時關注相關政策文件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