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企資質掛靠是指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為個人或其它企業以提供藥品經營場地、資質證明以及票據等條件,使掛靠方得以從事藥品經營活動。這種情況在現實中較為常見,主要是因為執業藥師的短缺以及藥品經營市場的競爭激烈。由于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而執業藥師的數量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因此一些藥店會選擇鋌而走險,通過掛靠的方式來規避規定。
藥企資質掛靠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法律風險和后果。例如,一旦被監管部門查處,不僅會被撤銷GSP認證證書,停止經營活動,還可能面臨吊銷醫保報銷資格的處罰。如果存在掛靠行為,還可能導致企業的市場信譽受損,甚至可能引發刑事責任。
在實際案例中,王某軍就是一個通過掛靠方式經營藥品的典型例子。他借用欣公司的場地、資質證明及票據,使得整個經營行為看似合法有效,但實際上他個人在藥品的購銷、存儲等環節均使用欣公司的名義,藥品生產企業及零售商均與*欣公司而非王某軍發生經濟往來。
《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但是一些藥店為了避免配備執業藥師的成本,選擇通過掛靠的方式來規避這一規定。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因為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藥品經營需要國家許可。
藥企資質掛靠是一種違法行為,會給企業和消費者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后果。因此,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自身的職責和義務,確保藥品經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