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 審報三級施工建筑企業資質需要哪些方面的資料_百度知 ...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2、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申報企業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同時將人員數據上報窗口(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辦事窗口”→相關資料→寧夏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
4、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5、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和專業承包壹級資質(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初審,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業企業資質,經有關部門評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施工總承包貳、叁級和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以及專業承包貳、叁級資質,經有關部門初審后,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具體三級資質標準如下: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l 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寧夏招標代理機構乙級資質升甲級資質需要達到什么條件呢?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
第九條 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八)取得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3年;
(九)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16億元人民幣以上(以中標通知書為依據,下同);
(十)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于10人;
(十一)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驗,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十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0萬元。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
第二條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升級申請,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驗資報告(含所有附件)復印件;
5、主要辦公設備清單、辦公場所證明材料(自有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以及租用合同或協議的復印件);
6、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個人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的復印件;
7、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及續期記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8、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以上職稱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9、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內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10、評標專家庫成員名;
11、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含變更記錄)復印件;
12、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包括: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中標通知書或評價意見應有主管部門備案章的復印件);
13、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你可以到建設工程標準在線網站去查看怎么辦理,也可以在論壇、電話咨詢他們。
寧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分類與標準「全文」
寧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分類與標準「全文」
寧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分類與標準,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附件,下面是寧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分類與標準的全文:
我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分為見證取樣檢測、專項檢測和綜合檢測三類。具體標準如下:
1、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凈資產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
2、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檢測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其中使用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計量檢定合格;
3、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并從事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檢測項目工作2年以上,接受相關檢測技術培訓,并持有相應專項的檢測崗位證書的專職檢測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相關專業中級職稱的不少于3人、高級職稱的不少于1人;
4、法定代表人或機構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3年以上實驗室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建筑工程及相近專業實驗室工作經歷;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專業中級職稱、5年以上相關專業試驗室工作經歷;
5、本條件所規定的檢測人員年齡應在國家法定工作年限以內;對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實驗室工作及管理經歷的的專業管理人員,年齡可放寬到65歲;
6、檢測機構有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具有現行有效的檢測技術標準規程和健全檔案管理制度,能有效執行建設方委托制度;有專人管理計算機軟件及數據采集錄入信息系統。
(二)下列專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2人,包括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
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標準養護室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具備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1人,具有樁基高應變動力檢測崗位證書的檢測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增項申報建筑地基變形監測資質,在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專項資質條件基礎上,應具備巖土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專業工程師不少于2人,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培訓頒發“建筑工程變形監測技術”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檢測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存放設備場所,其中存放設備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人員不少于1人;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結構工程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人,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各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 300平方米;
(1)建筑幕墻: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筑幕墻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3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1人,
(2)建筑節能(含建筑門窗檢測和建筑設備安裝檢測):從事建筑節能檢測工作經歷2年以上具有暖通、建筑電氣、建材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 土木工程、暖通、建筑電氣等專業的技術人員須具備2年以上檢測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暖通、建筑電氣、建材專業或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有3年以上從事建筑節能相關工作經歷;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鋼結構機械連接檢測、鋼網架結構變形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1人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持有無損探傷檢測Ⅱ級證書的人員不少于3人,其中持Ⅲ級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單獨從事鋼結構無損檢測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具有化學專業的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土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2人;
具有1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質量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級職稱的不少于3名,具有電氣工程專業的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筑工地特種設備檢測工作3年以上,持有無損探傷檢測Ⅱ級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建筑機械或工業與民用建筑等相關專業的高級工程師資格不少于1人;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
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2人,包括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
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標準養護室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具有建筑工程材料見證取樣檢測、建筑地基基礎檢測、建筑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建筑鋼結構工程檢測資質;
具備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1人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3人,其他類技術人員條件應分別滿足上述四項專項資質標準要求;
具有10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800 平方米;
(三)申請增項資質的,在滿足主項資質標準要求的基礎上,每增一項資質還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金及凈資產應按申請增項相應的專項檢測的注冊資本金及凈資產的60%遞增;
2、試驗場所增加的面積應符合所申請增項的試驗室面積;
3、所申請增項的每個專項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遞增(增項資質的經檢測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4、所申請增項的每個專項檢測項目應為該專項檢測子項目的全部內容。
1、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凈資產不少于700萬元人民幣;
2、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檢測項目應通過國家實驗室認證認可;應具備建筑工程材料(見證取樣檢測)、建筑主體結構工程、建筑鋼結構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建筑工程室內環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等7項及以上專項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其中使用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通過計量檢定合格;
3、具有2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辦公、試驗場所,其中試驗室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標準養護室、樣品試件調節室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
4、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70人,其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5、從事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檢測項目工作3年以上,接受相關檢測技術培訓,并持有相應行業的檢測崗位證書的專職檢測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各專項檢測人員不少于3人;
6、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1人,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不少于1人;持有無損探傷檢測Ⅱ級證書的人員不少于3人,其中Ⅲ級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人;
7、法定代表人或機構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試驗室或建設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10年以上試驗室工作經歷;
8、檢測機構開展檢測業務5 年以上;
9、檢測機構應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取得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技術檔案管理等制度。
1、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材(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砂、石常規檢測;
(4)混凝土、砂漿強度檢測及其配合比試驗;
(5)簡易土工試驗(擊實、相對密度、含水率、壓實度);
(6)混凝土外加劑及摻合料檢測;
(7)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8)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檢測;
(9)瀝青、瀝青混合料檢測。
(10)建筑防水材料檢測(防水卷材、涂料、密封材料檢測);
(11)建筑墻體材料檢測(輕質隔墻的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建筑涂料、建筑外墻飾面磚粘結強度、砌墻磚及小型空心砌塊)。
(12)建筑施工扣件式腳手架用鋼管;
(13)塑料管材、型材、混凝土拌合用水。
(1)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
(2)樁的承載力檢測(初次申請的,限10000kN以下);
(3)樁身完整性檢測;
(4)錨桿(土釘)鎖定力檢測;
(5)建筑基坑工程和基礎施工變形監測。
(1)結構混凝土:(主要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樓板厚度、混凝土內部質量缺陷、構件結構性能試驗)
(2)砌體結構;
(3)鋼管混凝土結構;
(4)混凝土結構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5)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承載力檢驗。
(1)防火涂料;
(2)防腐涂料;
(3)鋼材檢驗;
(4)焊接質量無損檢驗;
(5)防腐及防火涂裝檢驗;
(6)高強度螺栓及連接副;
(7)地腳螺栓;
(8)鋼網架變形。
(1)建筑幕墻物理性能;
(2)硅酮結構膠;
(3)石材用密封膠;
(4)錨固件(錨栓);
(5)鋁型材;
(6)鋁塑復合板;
(7)幕墻玻璃。
(1)墻體保溫;
(2)保溫隔熱材料(含保溫材料、粘結材料、抹面材料、網格布、錨栓及保溫材料燃燒性能 );
(3)幕墻門窗(含保溫性能、現場氣密性、中空玻璃露點);
(4)保溫隔熱系統;
(5)建筑節能工程監測;
(6)圍護結構現場實體檢驗;
(7)建筑物電氣裝置;
(8)配電與照明工程(含電線電纜檢測);
(9)采暖節能工程(含熱源及管網節能工程);
(10)通風空調工程;
(11)建筑消防功能檢測;
(12)建筑節能工程監測與控制系統功能檢測(HVAC檢測與控制、給排水、供配電系統、建筑熱電聯供自備系統(BCHP)及備用發電機組、照明系統、電梯和自動扶梯、圍護結構控制)。
(1)室內空氣質量(氡、游離甲醛、氨、TVOC濃度檢測);
(2)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檢測。
(1)施工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吊籃、門式起重機);
(2)防墜安全器;
(3)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4)門式鋼管腳手架;
(5)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1)市政(道路)建筑工程材料(土、集料、礦粉、水泥、混凝土、砂漿、外加劑、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瀝青、瀝青混合料、鋼筋)檢測;
(2)道路工程;
(3)道路線形及幾何尺寸。
10建筑工程可靠性鑒定(危險房屋鑒定)
(1)建筑物的安全性鑒定(含建筑幕墻安全性鑒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鑒定;
(3)建筑物改變用途、改變使用條件或改造前的專門鑒定;
(4)混凝土結構無損檢測、砌體結構試驗和現場檢測、鋼結構無損檢測、建筑構配件檢測等建設工程結構檢測項目。
可開展以下系統工程項目的設備、材料、產品的性能及工程效果與質量檢測:
(1)通信網絡系統(CA)檢測;
(2)辦公自動化系統(OA)檢測;
(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BA)檢測;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A)檢測;
(5)安全防范系統(SA)檢測;
(6)綜合布線系統檢測;
(7)智能化系統集成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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