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找代理商資質分為一類客運和二類客運這個是想航空公司再申請的原先的程序是先民航總局審批,再工商局批照,現在值改有總局委托審批,程序也有了變化,中改先工商局,后中航協的審批。銷售代理人應在依照法律規定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資格。
那樣的手續繁瑣、成本高昂,不推薦推薦。簡單的方法,需要一個最起碼150萬注冊資金的公司,包涵兩家高于此公司注冊資金的公司給做擔保,然后再到中國民用航空運輸管理局去申請你所選的一類,二類機票代理資質,一類代表國際航線,二類代表國內航線,有了這兩個資質,就這個可以到工商局先申請辦培訓機票代理公司了。但是這個投資比較比較大,周期較長至少要一年才能辦理過去,費用也在幾十萬到上百萬很快,因為不推薦一下。
這個手續簡便,能快速回本,是比較好依先生的一種。直接掛靠機票代理公司只能合作,建立自己的貼牌公司,享受和總部一樣的權利,同時占據一類、二類機票代理資質等具體合不合法手續。總部你們負責提供給分銷平臺和售后服務,這樣還能夠更多節省成本。
個人辦理一、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接受須知銷售代理資格分為一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和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一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是指生意國際航線的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的民用航空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危險品除外)。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是指生意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外的民用航空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危險品除外)。銷售代理資格條件1)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全面的勝利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從事外貿一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其實繳的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畜牧獸醫相關專業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當然繳的注冊資本應不不能超過人民幣五十萬元;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可以申請一類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在內二類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其投資方中方出資數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比例應不少于50%,外商投資的比例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商企業豈能中外合資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銷售代理企業或從事外貿銷售代理經營活動;4)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內地暫設的企業從事銷售代理經營活動的,投資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以合資、合營及獨資形式再申請一類客、貨運及二類貨運的銷售代理企業,需能提供香港工業貿易署開具證明的《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5)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者取消投資銷售代理業的企業的或單位,不敢從事銷售代理活動;6)未全面的勝利中國航協頒發的資格認可證書,不得實際互聯網積極開展銷售代理活動;銷售代理企業選擇類型互聯網進行銷售代理經營活動的,應按c選項事項向中國航協提交備案:(一)互聯網網站名稱和域名;(二)網站性質、應用范圍和所需主機地址;(三)服務器或代理服務器的詳細信息及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資料。按照互聯網開展銷售活動的,應條件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的有關規定;7)有起碼三名得到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員你所選業務合格證書的從業人員;8)與陸續開展業務相不適應的固定設置的相當于營業場所;9)有電信設備和別的必要的營業設施;10)民航總局和中國航協規定的那些必要條件。一類、二類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再申請應在在網站上向地區代表處給出表格去申請,由地區代表處接受表格審查。經地區代表處表格審核合格后,經省中國航協通過初審和復審,由中國航協決定有無經審核統一頒發資格同意證書。
相似海運的無船承運人。
是自己還沒有運載工具的,運輸代理人。
根據我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空運銷售代理分為:
1、一類銷售代理:經營國際航線或是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的民用航空銷售代理業務。
2、二類銷售代理:經營國內航線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盡量點:在我國,先申請并入國際航空貨物銷售代理的前提之一是前提是是需要擁有國際貨運代理。
一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我的理解,那是再問航空公司拿艙位的貨運代理。
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我明白,是自己不能直接問航空公司拿艙位的貨運代理,他不能向一類去先申請艙位。因為二類沒那個資質。
只不過現在很多貨運代理是一類的資格,二類的操作。
也就是說他本身是某一個航線的一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但是他問其他一類航空貨運代理先申請艙位。做的是二類航空貨運去代理的操作。那種情況多發生在有一些小型貨代企業的分公司。
母公司手中掌握一類資格,只不過分公司是二類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