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認知:
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范圍是可承擔全部單項建筑合同額不最多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施工,以及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相同高度120米及200以內的構筑物和建筑面積12萬24平方米及200元以內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法律客觀:
《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在持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接工程項目。私自建筑施工企業甚至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的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打開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則個人建議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法律主觀認識:
建筑公司二級資質承包范圍為:
1、28層及100元以內的房屋建筑工程;
2、單跨跨度36米及200元以內的房屋建筑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
4、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200元以內的建筑群體;
5、單項建安合同額不最多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a.房屋建筑工程。
法律客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一、除各類別最底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所屬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二、已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三、調整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面積考核指標,簡要內容詳見附件。
法律主觀想法:
建筑公司二級資質承包范圍為:
1、28層及100元以內的房屋建筑工程;
2、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100元以內的住宅小區;
4、建筑面積12萬24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群體;
5、單項建安合同額不將近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a.房屋建筑工程。
法律客觀:
《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拿到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包工程工程。禁止打開建筑施工企業甚至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是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打開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不允許其他單位的或個人建議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