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載體銷毀資質省委機要和保密局辦理申請。根據《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國家秘密載體銷毀相關規定要求,涉密載體銷毀應當送交專門的涉密載體銷毀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承銷單位銷毀。
現在好像是取消了銷毀的資質,原來有些造紙廠和公司有這個資質。
目前,應該是直接由各地保密技術服務中心來負責,這算是保密局下屬單位。
根據最新的國保發【2019】13號文第四十條,資質單位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撤銷其資質。自撤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2012版文件內關于撤銷的情形,有一部分放到吊銷或者暫停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