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機構轉讓可辦理經營者變更登記程序,但是辦學許可證是不能轉讓的,需要重新辦理。
教育機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變更申請書。
2、《民辦教育機構變更登記表》。
3、指定(委托)經辦人的證明。
4、《我們人民共和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5、民辦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園長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規定的文件外,還須分別提交下列材料:
①原舉辦者的資格證明和變更后新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
②民辦教育機構的財務審計報告;
(2)變更地址,變更后新地址校舍的產權(或使用權)證明、消防驗收文件(新園舍需作辦學條件的評議)。
教育資質轉讓是一種違法行為,所以原教育機構的辦學資質是不能轉讓的。
法律分析:理論上可以。一是得在同一個地級市的范圍內。二是原來學校同意放你。
法律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企業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合并、分立、重組以及改制等事項,需承繼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當申請重新核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 企業需更換、遺失補辦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更換、遺失補辦申請等材料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在申請補辦前應當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
第二十三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增項,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準其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的;(六)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勞務人員工資的;(七)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八)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的;(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十)偽造、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十一)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十二)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我接觸過的教育資質轉讓價格都很貴,市場價在200W以上,當然包括所有的場地、學生、師資都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