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監理公司需要資質的。資質: 1.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 企業營業執照 》。其中,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只可申請專業資質;取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的企業,只可申請事務所資質。 2.已經完成執業人員注冊手續,相關執業人員已經取得在本企業注冊的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 3.有較完善的組織結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法律客觀: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條 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并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法律主觀:
甲級監理資質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獨立資格且注冊資本少于3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應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15事工程建設工作經歷或者具工程類高級職稱;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級注冊建造師、級注冊建筑師、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少于25;其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數配備表》要求配備數注冊造價工程師少于2人; (4)企業近2內獨立監理3相應專業二級工程項目具甲級設計資質或級及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除外; (5)企業具完善組織結構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必要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法律客觀: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六條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專業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 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專業資質可設立丙級。
監理單位的資質分級:
建筑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不同資質等級的建筑工程監理單位承擔不同的建筑工程監理業務。
應具備的條件:
1、甲級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個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三個以上二等專業工程項目。
甲級工程監理單位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一、二、三等工程。
2、乙級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
(4)近三年內監理過五個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三個以上三等專業工程項目。
乙級工程監理單位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二、三等工程。
3、丙級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2)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5人;
(3)注冊資本不少于10萬元;
(4)承擔過二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或者一個以上專業工程項目。
丙級工程監理單位可以監理經核定的工程類別中三等工程。
監理單位,是指取得監理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公司、監理事務所和兼承監理業務的工程設計、科學研究及工程建設咨詢的單位。
管理部門: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資質申請和審批: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向單位注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甲級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章程;
4、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簡歷、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6、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2、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3、《監理業務手冊》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工作總結。
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其中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工程等方面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意見審批。審核部門應當對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請資質提供的資料審查核實。乙、丙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申請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定期集中審批一次。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工程監理企業申請材料齊全后3個月內完成審批。由有關部門負責初審的,初審部門應當從收齊工程監理企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初審。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通知初審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經專家評審合格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初審合格的甲級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名單及基本情況,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信息網上公示。經公示后,對于工程監理企業符合資質標準的,予以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信息網上公告。申請乙、丙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實行即時審批或者定期審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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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專業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 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專業資質可設立丙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4、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60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1、甲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
(4)企業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但是,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除外。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
(4)有較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6)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并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相應專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
(4)有必要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