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據百度律臨網站查詢得知,解鎖非正常戶按一般程序處罰,罰款最低1000元。但,回復非正常戶罰款最低為1000元。
解除禁止非正常戶是指,對此因稅務登記證件被收繳、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等行為,造成納稅人嚴重逾期未正常申報的,稅務機關按照法律規定對其作出處以罰款、補辦納稅申報等處罰后,將納稅人狀態由非正常戶決定為都正常戶的行政行為。
該用戶回復處罰標準和以下幾個方面:
1、納稅人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嘗試三個月所有的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出現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并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
2、對欠稅的非正常戶,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船舶概論實施細則的規定追征稅款及滯納金。
3、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貸款逾期未申報后行為認可處罰、繳納罰款,并可以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不自動解除禁止非正常狀態,不需要納稅人專門再申請解鎖。
4、處罰的事項是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稅務局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2000元以上10000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主觀思想:
簡單的方法所謂非正常戶: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聽從相關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立即整改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如何改正的,并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但是沒能強制破軍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再度去國稅局查找營業牌照稅務登記信息是否被原屬為非正常戶,確認為非正常戶后,根據規定流程公司繳納全面處理公司的違章處理、耗損發票繳銷、欠稅清除行動后,在綜合征管軟件中是也可以參與非正常戶回復處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不參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上繳國庫其不繳的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是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200元以內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