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這個下,是因此公司經營異常,因為倒致了公司不能去辦理注銷事宜。比如說較常見的有:公司稅務極其;公司地址極其;公司信息不全等,這個都會造成公司被所列異常而難以算正常注銷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去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自收到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安排債務人。債務人對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由自收到消息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合同期滿后之日起十日內法院裁定是否是受理申請。除前款明確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發來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法院裁定如何確定受理登記。有特殊情況要持續前兩款明確規定的裁定受理登記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批,可以不延長十五日。
公司想注銷,但是稅務說不行,應該怎么辦?
稅務不收稅是要按稅收政策參與的,所以才你只需把肯定交的稅都交清,他就是沒有話說。企業要銷戶,稅務說了不算,是工商說了算。建議你向工商部門寫個報告,具體的要求注銷公司,然后再做個債權債務的公告,公告期滿后后就直接到工商部門辦理銷戶公司的手續就可以了。然后把再通知一下稅務機構。不通知到也沒關系啊,稅務登記是領著工商營業執照走的。
好像不行。公司難以注銷那說明公司依然存在未全部結清的債務關系或者稅務義務等責任義務,是不可以擱置如何處理的,且公司在注銷之后依舊修真者的存在法律和財務任務,放在并肯定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