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想法:
公司注銷,員工不補償不同意下來的,雙方可以不協商解決解決的辦法,協商不了的,當事人可以不向調解組織再申請自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確定有異議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c選項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直接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九十條本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常理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做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據本法第四十條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常理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依據法律規定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怎么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申請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出;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直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發生工傷事故后,單位把公司注銷,這樣對于工傷理賠有什么影響?
一、要是單位公司繳納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基金直接支付賠償金,但該工傷休養期間的工資仍由單位申請支付。
二、如單位未公司繳納工傷保險,則工傷所有的費用均由單位全額支付。
三、公司注銷要經由清算,公司清算前提是要什么公司法規定的清算程序,清償程序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非常重要的項目,是簡單應在給了解決的。在你工傷認定期間,公司是沒有得到你任何安排就并且了有所謂清算,是真正的惡意去逃避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嚴重點損害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以此為標準,你可以不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到法院起訴公司股東,沒有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主觀思想:
公司注銷不給員工經濟補償出現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如果不是雙方協商好不成的,勞動者是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全額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直接支付。六個月以內不悅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直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a選項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在向勞動者全額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九十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九十條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做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九十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依據法律規定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明文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怎么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直接支付。六個月左右吧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怎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