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清算報告由清算組出具。
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清算組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
企業清算程序流程是什么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
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自清算開始之日起15日內向市工商局清盤管理處報送備案材料:(1)股東會關于公司解散的決議;(2)清算組成立文件;(3)清算組各成員的基本材料;(4)有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參加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1)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稅款;(3)企業債務;(4)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5)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6)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8、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注銷需要的手續和資料如下:
1、提交《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的文件。
3、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4、清稅證明材料。
5、僅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
6、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的證明文件。
7、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未發生或者已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并由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提交《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和《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在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時,公司應當將承諾書及注銷登記申請通過國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公示期為20日。在公示期內無相關部門、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市場主體可以于公示期屆滿之日起2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解散注銷的注意事項如下:
1、公司符合解散法定事由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清算組在清算中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4、公司注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或者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
5、公司在申請注銷登記之前,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公司在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市場主體因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終止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市場主體終止。市場主體注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應當經批準后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市場主體注銷登記前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通過國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清算組可以通過國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
清算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市場主體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依法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市場主體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未發生或者已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并由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
市場主體應當將承諾書及注銷登記申請通過國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公示期為20日。在公示期內無相關部門、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市場主體可以于公示期屆滿之日起2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個體工商戶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公示,由登記機關將個體工商戶的注銷登記申請推送至稅務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在10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可以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市場主體注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或者市場主體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產的,有關清算組、破產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注銷公司分為線上和線下兩個流程,分別如下:
注銷公司的線下流程是:
1、工商備案,公司注銷的第一步,向工商局說明一下經營者要注銷。這樣碰到工商年檢時也沒關系,工商局已經知曉經營者要注銷,就不需要年檢。否則逾期年檢,有些區工商局會罰款。
2、備案之后拿著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去市級報紙登報。
3、國稅注銷,去所屬區國稅局大廳領取表格,去樓上稅管員處簽字同意注銷。一般稅管員都會看一下近3年的賬才會簽,如果一般納稅人則需提供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報告。一般5天可拿注銷批復。
4、拿到國稅注銷批復后,去地稅局大廳去遞交地稅注銷材料。材料齊全受理之后,一般需提供事務所清算報告,如沒有10天內稅務局會聯系企業,讓企業負責人、會計帶近3年的賬冊去稅局接受檢查。檢查通過10天后可拿地稅注銷批復。地稅局會通知經營者。
5、社保人員減少一般在注銷時都可進行,有些區最后一個人停止必須去社保局辦理。
6、工商注銷是最繁瑣的,準備資料比較多,錯一個字都不行,一般要先去工商拿表格、調檔做好材料送去審查,審查通過請股東簽字。簽字筆跡必須一致。材料齊全5天后可拿工商注銷批復。之后才可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企業證件。
7、銀行注銷需提供上述所有注銷批復,資料齊全一般比較容易過。
網上注銷公司流程如下:
1、打開【穗好辦】APP,在首頁頁面上點擊【辦事】,
2、在市場監管選項下點擊【企業注銷】,
3、在企業注銷頁面后輸入企業信息,最后點擊【進入辦理流程】即可。
總公司注銷登記需要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以上材料內容應當包括:公司注銷決定、注銷原因。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