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
法人被列入黑名單,企業注銷后3年會移出黑名單的。
嚴重失信的,需要5年后才會自動移除。
法律規定,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
分公司注銷原因:分公司被總公司撤銷,分公司因違法經營被依法責令關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分公司辦理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分公司被公司撤銷、依法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機關準予注銷登記后,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分公司注銷后所有對外的債權債務均應由總公司承擔。
通過清算形成清算報表,確認盈虧,并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總公司據此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總公司按合并報表的方式,以其凈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并確認虧損。
分公司注銷流程:1、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2、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需要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所有國、地稅有關材料和備案公章;3、自做出注銷決定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公司備案申請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保障債權人的合法債務得到履行;5、刊登注銷公告,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6、清償分公司債務,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7、填寫注銷登記申請書,提交登記文件、證件,按約定日期領取核準通知書,注銷基本賬戶,包括公司營業執照正本(有些銀行要工商、代碼、國稅、地稅全套證件)、開戶許可證、印鑒卡、印鑒卡上預留印鑒、支票本、電匯憑證等銀行相關材料和銷戶申請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