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戶流程:
1、清算,公司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公司清算。
2、登記,分別去社保局、稅務局、報紙媒體、工商局、
、質監局、公安機關去辦理或則賬戶注銷。
身份證
復印件等。
4、注消社保,注銷后國、地稅。
5、到工商局直接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6、自動注銷銀行賬戶。
7、注銷后印章。
如果不屬于稅務清算,并不一定需要補交稅費;要是公司沒有詳細經營,則費用相對多,申請支付注銷聲明費再試一下,假如公司經營時間長,則相對于費用較高。
法律依據:《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已經結束后,清算組應當怎么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也可以人民法院再確認,并報送材料公司登記機關,申請
登記,公告公司強制停止。
公司注銷后銀行賬戶是可以不銷戶。
不需要再注意的是: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能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直接辦理銷戶手續,逾期還款按規定被強迫銷戶,未財政專戶款項所列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公司注銷的條件大多和200以內方面:
1、主管部門那些要求注消:例如稅務部門、工商部門、質檢局等,要是這些部門要求企業注銷,企業就必須通過要求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2、公司不自愿注消:如果不是公司繼續生意也可以股東改變重整,也可以自愿申請注銷;
3、法律強制注銷:要是公司存在地違法違規行為,很有可能會被法院、公安機關等部門強制注銷;
4、公司破產:要是公司不能償債,肯定會被法院宣告破產,并并且清算和銷戶;
5、公司不必然未一劍殺的債務和糾紛;
6、公司已能夠完成清算程序,清算人已通過審核清算報告;
7、公司已能完成稅務注銷、社會保險銷戶等相關手續;
8、公司也注銷后銀行賬戶,并將賬戶內余額全部處理完畢;
9、公司巳經能完成勞動合同解除禁止、員工離職等手續。
公司注銷的流程追加:
1、召開一次股東會議也可以獨立董事會議,確定公司注銷事宜,并選舉出代表一次性處理注銷事宜;
2、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直接辦理注消再申請,并提交自動注銷申請表和相關材料;
3、等待工商部門再審核自動注銷再申請,并公示具體信息;
4、繳清全部的稅費及別的經濟應該承擔的責任;
5、先申請注消銀行賬戶并將余額所有轉賬支票;
6、申請辦理員工離職手續,付清工資和社保等去相關事宜;
7、定期清理絕大部分的債權債務關系,辦理相關的清算手續;
8、完成注消證書,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綜上,賬戶注銷前沒法在那些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但是可以在其余銀行銀行開辦一般存款賬戶,一般賬戶沒法提取現金。
【法律依據】:
充當企業法人,其財產足于債務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股東、出資人也可以發起人申請執行人變更也可以追加按期未繳或者未繳按出資比例的,充當執行人,在未繳按出資比例范圍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部分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股東身份注銷后,首先公司內部決議將自己的股權轉讓,退出公司,然后再憑公司決議到公司登記機關直接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公司正在召開全體股東會議,股東提出有償轉讓股份,與接受股份股東簽定股份轉讓協議,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需要變更股東信息,不能形成股東會議決議,公司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再申請股東變更登記,市監局核準變更登記后,股東即后退。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司應當由注銷后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時間出資證明書,并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無關股東非盈利組織會計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可以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及時安排公司及全體股東,別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余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復議權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股東依照法律規定對外轉讓股權后,公司應銷戶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批文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如何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公司注銷所需時間,一般不需要2-3個月的時間,工商和稅務的流程這個可以同時進行,必須工商局需要先過來提交備案注消,然后把登報,45天后才能重新提交宣布的注消資料過去了,審批要一周的時間。稅務的話如果不是還沒有國稅是可以真接自動注銷地稅,時間也要15-20天的樣子,如果有國稅的話先要注銷國稅再注銷地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彼此間可以相互之間轉讓后其徹底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轉讓股權,應經其余股東三分之一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變更事項以書面形式以外股東提出自己的意見同意下來,別的股東自聯絡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表示同意轉讓。那些股東半數以內不同意下來對外轉讓的,不表示同意的股東應當及時購買該有償轉讓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視為不同意轉讓。經股東贊成轉讓后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左右吧股東一貫主張法律賦予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可以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參與重大決策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