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公司清算流程是指公司在決定解散后,依法進行的一系列清算活動,以確保公司的債權債務得到妥善處理,并最終完成公司注銷的過程。
公司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的主要職責是登記債權債務,清理公司的財產。
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得將公司財產價值低估。
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總方案,應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
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在清算進行完以后,才能進行注銷。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社保局、稅務局、報紙媒體、工商局、開戶行、質監局、公安機關。
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如公司因違法被依法責令關閉的,可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或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而申請注銷的,不用提交股東會決議,應提交法院破產裁定書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
注意注銷時間程序:公司決定解散的,應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清算組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必須在第一次公告90日后。
具體的流程可能會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建議您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