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舉報不正當競爭和經營,工商局罰款20萬,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如果...
要是企業被你舉報不正當的竟爭和經營,不屬于違法行為,工商機關應根據工商法律的規定,對經營者并且行政處罰。
假如處罰決定下達命令后,注銷公司,工商機關是應該不會批準后的,會特別要求先拒絕履行行政處罰。
對于注銷公司后,法人是肯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注銷,罰款也變會中止。
如何看待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注銷的公司對外訂立的合同_百度知 ...
營業執照被注銷后,正式簽署的合同無效。
而且營業執照系國家直接授權的企業登記機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給批準登記注冊的企業發證書的予以注冊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嗎憑證,企業從事行業經營活動的前提是持有法律有規定快速有效的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意味著企業完全喪失一直從事店面的資格,對于企業來說,便沒了了真正的意義,只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正常啟動清算程序,由清算組對公司財產及債務并且處理,公司清算期間,應停止一切與清算無關的活動。但如果不是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不僅不起動清算程序,但還與其他單位簽定工程合同,該行為想來遠遠超出債權范圍。因此,該公司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合同應證實為不生效。
(一)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均被法律的限制,其沒有辦法普通機電設備公司清算范圍內的活動,非為公司清算目的所簽署的合同應證實為無法激活。
對此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法人主體的存續問題,工商管理部門的觀點與最高人民法院的觀點并不一致。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實,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的行為,是按照行政權的法律賦予剝奪公司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其法人資格即被消滅掉。但此觀點的缺陷是,很多經營不善、債務累累的企業佯裝不參加年檢,讓工商行政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假如其法人資格被干掉,其后果是,債權人向法院起訴這些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院會以法人資格不存在,被告不比較明確,而不予立案。
這樣的后果并非理論上的,只是有事實存在地的。有幾年的時間,法院那些要求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工商登記情況,如果被告被吊銷營業執照,則法院根本就不撤案。這種做法,可以說嚴重極大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使債權人是從法律一貫主張債權的訴求不能能夠得到實現,這可謂是債務人最我希望看到的結果。
為決定這個,最高人民法院曾以答復函的形式,比較明確意思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應依照法律規定成員清算,停止下來債權范圍外的活動。清算期間,企業民事訴訟主體資格卻存在地,……,債權程序已經結束并申請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公司才同歸全部消滅。”
據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事項觀點,再生克制化《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們是可以得出結論,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雖然仍擁有法人主體資格,可以不以自己的名義接受訴訟活動,但其已獲得自由了繼續從事外貿銷售的資格,一類限制修改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其應當由在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及時變更工商登記,由清算組代表公司處理債權債務關系及公司資產。此時,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均只是清償事務在內與清算事務相關的活動,其余一切活動都屬于非法行為,法律不應對其作出予以保護。
法律分析:還都能夠參與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觸犯本法第八條規定不受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則組織虛假交易等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不超過一百萬元200元以內的罰款節嚴重點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上的罰款,是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不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