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認識:
稅務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guī)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一、公司注銷稅務咋全面處理企業(yè)注銷后,還要辦理稅務注銷登記,由清算組負責人辦理。辦理流程:1、相對于國地稅共管戶,納稅人一般須先辦理國稅注銷登記后,再到地稅可以辦理注銷稅務登記。2、納稅人需要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并到主管區(qū)局先申請匯算發(fā)票和稅務檢查稅款。3、納稅人辦理完匯算發(fā)票和清繳稅款后持《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抵達主管區(qū)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注銷登記。4、稅務人員數據錄入注銷稅務登記不受理信息,并向納稅人直接發(fā)放不受理回執(zhí)。5、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可以實行注銷后稅務稽查(審核批復)6.納稅人憑主管稅務機關率先實施注消稅務稽查(批準)后單位印章表示同意注銷意見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原自動注銷受理登記回執(zhí)及稅務登記證到主管區(qū)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注銷后核準手續(xù)。7、稅務人員的受理納稅人的注銷審核批復申請后,放下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并為納稅人開具證明《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二、直接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期限依據法律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情形及期限以及200元以內三種:1、納稅人發(fā)生了什么解散、破產、可以撤銷包括其余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在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以外機關去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或者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通過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則其余機關直接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由自或者機關批準后或則宣告結束強制停止之日起15日內,持無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再申報去辦理注銷稅務登記。2、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牽涉到決定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及時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別的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前也可以住所、經營地點變化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再申報直接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或被其余機關應予以撤消去登記的,應當及時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是被撤銷再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正常申報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三、公司注銷后債權歸屬1、公司注銷后的債權歸屬于公司原股東取得其所有權,而肯定不能都屬于公司原債務人所有。股東應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公司注銷后原公司的債權被轉化為原股東的債權,公司在清算畫上句號后,股東分得余下財產。剩余財產當然應包括公司遺留的、并未實現(xiàn)方法的債權。相對于這部分債權,只不過公司已不必然了,死去了由原公司一直行使權利的依據,只有由原公司的股東來行使權利。2、分配債權給股東。在這些模式下,公司不繼續(xù)履行債權轉讓程序,反而在分配公司余下財產時將遺留的、未實現(xiàn)方法的債權再分配給股東。其相關法律規(guī)定是《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在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遵循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600400紅豆股份的股份比例分配。肯定,從程序上說,分配到該債權的股東,如要實現(xiàn)該債權,則仍應拒絕履行《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程序,才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只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了幫助。
法律客觀: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分公司被公司申請撤銷、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責令關閉、依法吊銷的,公司應當由自做出決定對他之日起30日外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再申請注銷登記。再申請注銷登記應當由遞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公司登記機關經審核注銷登記后,應在全部收繳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
一,公司注銷時,假如未分配利潤還有余額,導致未分配利潤部份屬企業(yè)稅后利潤,屬于什么個人所得,當還得再分配給各股東時,應該是有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yè)注銷的稅務處理:1、清算應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清算所得*企業(yè)所得稅率清算所得=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償費用2、自然人股東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20%各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最后清算凈利潤*提股比例清算凈利潤=清償所得-債權企業(yè)所得稅應繳的所有的個人所得稅如下:自然人股東應繳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20%未分配利潤=清算凈利潤+清算前未分配利潤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未分配利潤*提股比例。
二,1、如果未計不含稅收入為12000元,銷項稅額為2040元,那你補記的分錄為:借:應收帳款/銀行存款等1404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20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402、結轉成本:借:稅金及附加12000貸:庫存商品等120003、結轉損益:借:本年利潤12000貸:主營業(yè)務成本120004、交滯納金:借: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352貸:銀行存款35
公司注銷有未分配利潤,需要交個稅嗎?這些要點要記住!
公司注銷有未分配的利潤,我們首先要看下該公司清算所得有無有余額,有余額就是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交納個人所得稅時,我們要看此公司有無屬于個人獨資企業(yè)或個人合伙企業(yè),兩種個人所得稅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一、個人獨資合伙企業(yè)的處理:
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十六條明文規(guī)定,企業(yè)并且清算時,投資者應當由在注消工商登記前,向主管稅務機關一次性結清無關稅務事宜。企業(yè)的清算所得應在納入年度生產經營所得,由投資者按照法律規(guī)定繳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guī)定清算所得,是指企業(yè)清算時的徹底資產或者財產的公允價值扣除大項最后清算費用、損失、銀行債務、以前年度所存的利潤后,達到實繳資本的部分,也就是企業(yè)注銷后有余額的情況。
在那種情況下,對此個人從個人獨資企業(yè)所取得的利潤就必須繳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清算業(yè)務企業(yè)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的所有資產可快速變現(xiàn)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的計稅基礎、清償費用、相關稅費,算上債務清償損益等后的余額,為清償所得。
企業(yè)應將所有的清算期才是一個的的的納稅年度計算最后清算所得。
同時,是對個人投資者從企業(yè)清償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計時間未分配利潤,有若為個人從公司取得的紅利性質收入,必須按股息紅利繳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法律規(guī)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經濟責任指標個人所得的范圍:(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手中掌握債權、股權而全面的勝利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一步:企業(yè)注銷時,如果沒有未分配利潤是虧損,也就是未分配利潤在借方,或資產負債表上未分配利潤為負數,這些種情況不需去處理。
第二步:如果不是注銷時,未分分配利潤是能盈利,先阻一阻以前年度虧損,例如:當年未分配利潤能盈利50萬,以前年度虧損30萬,則先阻一阻30萬虧損。
第三步:彌補虧損后,要是也有獲得利潤,則先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接上,彌補虧損后還有一個20萬,則還需繳企業(yè)所得稅20*25%=5萬。
第四步:公司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后,剩余部分分配給股東,接上,繳企業(yè)所得稅后,殘余15萬,如果我有2個股東分別出資比例為50%,則分別分得利潤7.5萬。
第五步:給股東分配股利時,還不需要為股東分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5*0.2=1.5萬,扣去個人所得稅,后來實付款=6萬。
第六步:計算出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做了或則的賬務處理,并參與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