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分 公司注銷流程 如下: 1.領取 分公司 注銷登記 申請書,填寫共同委托 代理 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 2.準備辦理注銷登記的材料,注銷登記材料需要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出具相關材料。 3.提交準備好的材料。 4.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需要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所有國、地稅有關材料和備案公章。 需要下列材料: 1、 公司清算 組負責人或 公司法 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 清算 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 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分析:一、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馀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并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后,才能進行注銷。
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注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決定。
4、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有時候分公司成立后,并不能給總公司帶來利益,相反還拖累了總公司,那么分公司不經營了也是需要注銷的,分公司不注銷對負責人和對法人都是有影響的。下面小編就帶你來看看分公司注銷的流程和資料。
分公司注銷本身就只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注銷流程也比較簡單,不需要進行清算。
1.在工商局大廳領取《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證明》
3.提交材料至原登記的工商局窗口,工商局審核材料無誤后,3-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注銷登記
4.帶上《分公司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去登記過的公安局辦理撤銷備案。
1.《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法人簽署,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證明》(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分公司公章
5.分公司的清稅證明(清稅證明由稅務局出具)
注意,分公司本質上不能算作是一個真正的公司,屬于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因此分公司注銷后,其債權債務由總公司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