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1.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雙方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 召開股東會議需要其他股東對把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然后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3. 召開新股東會議再次,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4. 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Zui后,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再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 注意事項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應該注意的問題包括: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主體、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明晰股權結構、公司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
6. 轉讓后的責任承擔股權轉讓后原債務由誰承擔是一個重要問題。一般來說,公司的債務與股東個人無關,應由公司以公司財產承擔,所有的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但如果在股權轉讓協議預定的期限內發生,并且發生實際權利人的追索,該類責任或風險首先應當由目標公司承擔,由此引發的股份轉讓的風險負擔應當由股份轉讓協議約定。
7. 轉讓無效的情形股權轉讓無效的幾種情形主要有違反公司章程規定、違反《公司法》規定、違反特別規定等。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權轉讓時應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轉讓,尤其對外轉讓股權時,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否則該《股權轉讓協議》及股權轉讓行為會被認為為無效。
8. 轉讓流程股權轉讓的一般流程包括:首先股權轉讓雙方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然后需要其他股東對把股權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并召開股東會議和新股東會議,最后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并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相關文件進行股權變更登記。
以上步驟和注意事項是為了確保股權轉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也保護了各方的利益。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