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股票公開轉讓并掛牌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掛牌公司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不少于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不低于500萬元,并具備健全的公司組織機構,業務明確,由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申請掛牌公司應當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最近24個月以內,申請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①未被司法機關作出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行為的有罪判決,或刑事處罰未執行完畢;②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最近12個月以內,申請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行政處罰。申請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①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②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消除的情形。申請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被全國股轉公司認定其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且市場禁入措施或不適格情形尚未消除的情形。
第三,申請掛牌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應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并由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申請掛牌公司提交的財務報表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申請掛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表的可靠性。
申請掛牌公司業務明確,擁有與各業務相匹配的關鍵資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①申請掛牌公司業務、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應當完整、獨立,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分開。
申請掛牌公司應符合一定的財務條件。申請掛牌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元/股,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不低于8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600萬元;(二)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萬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萬元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均為正;(三)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且最近兩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兩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四)最近兩年研發投入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且最近24個月或掛牌同時定向發行獲得專業機構投資者股權投資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五)掛牌時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掛牌同時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內的對象定向發行股票,按掛牌同時定向發行價格計算的市值不低于1億元。
公司申請股票公開轉讓并掛牌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包括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業務能力、合規性等多個方面。只有符合條件的公司才能夠成功申請股票公開轉讓并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