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牌照不能直接轉讓給公司。這是因為車牌屬于國家共有財產,車主對車牌并沒有擁有權,因此不能進行轉讓、過戶或銷售。
個人車牌是只能在自己名下的,無法進行轉讓或變更。若車輛過戶或者遷檔了,或者是非深戶且無深圳居住證,那么車牌將會自動放棄,不再屬于個人。而公司車牌指標則不同,因為車牌是跟著公司走到,可以通過工商股權變更,過戶公司股權的形式,將公司名下的車牌指標轉讓給受讓方。
雖然個人車牌通常不能直接轉讓給公司,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夫妻雙方共有的機動車,想要將該車輛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另一個人的姓名,只要婚姻關系存續已經滿一年,并且是夫妻雙方共同向交管所提出申請的,那么這種情況就可以使用原先的車牌號碼,不需要重新申請新的車牌號。
私人牌照不能直接轉讓給公司。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夫妻更名,可以通過特定的途徑保留原有車牌號碼。在一般情況下,私人牌照無法轉讓給公司,車牌的歸屬與公司或個人的變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