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并不意味著公司將被轉讓。中標通常指的是公司在招標過程中勝出,獲得了某個項目的合同。然而,中標人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除非經過招標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這意味著中標人不得將整個項目轉給其他公司,而是必須自己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中標人確實需要轉讓部分工作,他們必須確保接受分包的人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且不得再次分包。
如果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會面臨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據《我們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轉讓、分包無效,并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果招標人同意,中標人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在這種情況下,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標并不等同于公司轉讓。中標人需要履行合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未經允許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行為是違法的,并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