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營業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單位和個人銷售或對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收購股權的土地使用權,以所有收入乘以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2、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實際公司繳納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3、土地增值稅。凡轉讓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拿到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掛牌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征土地增值稅。其納稅地點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所拿到的增值額。4、所得稅。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拿到的轉讓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全面的勝利的轉讓所得管理費用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5、印花稅。6、契稅。在我國境內撤回土地、房屋權屬,能夠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土地使用權遺贈、相互交換按土地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市場價格審核確定金額的3%公司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法律規定的幅度內通過本地區的實際中情況可以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權大量收購、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二)土地使用權贈予、房屋贈與,由土地稅機關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審核確定;(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相互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的確高于市場價格而且無正當理由的,也可以所收集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肯定不比較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稅機關參看市場價格核定。
法律主觀想法:
股權收購不不需要繳土地增值稅,但其內容實質性不違法。一方面注意規避了我國稅法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的稅收規定,另一方面完美躲避了房地產法對此不得擅入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明文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彼此轉讓后其所有也可以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及時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變更事項解除合同的通知別的股東征求贊成,其他股東自交給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同意下來轉讓。其余股東半數以內不同意有償轉讓的,不同意下來的股東應在去購買該有償轉讓的股權;不可以購買的,視為表示同意轉讓手續。經股東不同意有償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以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左右吧股東反對意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考慮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明確的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復議權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法律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改制轉讓房產要交個人所得稅。
1、改制企業,僅僅投資人從國有控股或集體大部分變更為個人,以外變為,而參與的房產轉讓行為,不征營業稅,不征印花稅,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可以按照執行)。國稅函[2002]165號: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都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土地稅營業稅。房產一類產權的一部分。假如是另外對外轉讓房產的一樣要特別稅。《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規定:企業因改制公司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符合規定條件貼花。對國有企業參與實行改制改制過程中不可能發生的出售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提出的收入,中止征收土地增值稅。摘選自遼寧省委遼委發[1999]15號
2、如果沒有是改制過程中聯合單位(或個人)銷售房產的,要征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