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也不想銷售的公司,是可以轉讓后,有償轉讓給有需要的人,放著確實是是需要成本,記賬報稅做好,公司地址要能維護,開了賬戶的還不需要交銀行管理費,壞了注消也是需要花錢。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要隊伍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完全或其財務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有償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積攢代表認可企業資本的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的或法人章程的規定,屬於法人從事行業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經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相對抗善意低些人。
法律主觀想法:
公司轉讓有一定的風險。因此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是由轉讓后存續的公司或則新設的公司傳襲。所以我可能會有債務繁重、公司員工安置不妥當、對債務人的通知不及時等風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單獨設置是可以采取的措施吸收合并的或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完全吸收以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直接吸收的公司解散隊伍。兩個不超過公司單獨設置暫設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隊伍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胸壁痛,應當由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由自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得到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消息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不特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則可以提供你所選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擴展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及時由合并后存續狀態的公司的或新設的公司襲承。
法律分析:公司轉讓有一定的風險。因此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是由轉讓后存續的公司或則新設的公司承襲。所以肯定會有債務繁重、公司員工安置不妥當、對債務人的通知不及時等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明確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的或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相關決議的,董事會應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通過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