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收購原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這個可以元以內方法維權:與原公司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解決不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異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跪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
發生了什么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應該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先申請自行調解;自然不愿意調解處理、協商調解不成或是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這個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氣的,除本法另有相關規定的外,可以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為新老板已經是工廠的所有權人,有責任和義務按時支付所欠員工工資。要不然可以不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述。
如果不是你是購買店鋪的新老板,在轉讓店鋪的過程中,應該清楚到店員的工資應在交易后立玄結算時間。如果不是工資若能及時一次性發放,你可以實際與前任的現任老板溝通協商,要求其付清欠款。另,你還是需要檢查保證員工的勞動合同,所了解工資結算和期限,以必須保證應該不會因現任老板的方法不恰當行為而池魚之殃損失。
如果沒有你是原老板,在商鋪出租的過程中,估計與新老板協商處理員工工資的問題,并在勞動合同中比較明確去結賬時間、等咨詢事宜,以保證員工的權益。如果沒有員工的工資從未及時發放,你必須盡快與員工交流解釋什么情況,并想辦法付清欠款,不然的話可能會倒致勞動爭議和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