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認知:
【問題】甲公司為江蘇的房地產銷售公司。題中某月從某房地產公司購入房產全部消售,購入價為5000萬元,銷售價為8000萬元,突然發生具體營業稅等相關稅費700萬元,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為300萬元,以外期間費用等500萬元,怎么計算繳土地增值稅?【回答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七條規定,新建房是指修建好后未在用的房產。絕大多數已可以使用一定時間或都沒有達到一定磨損程度的房產均屬舊房。在用時間和磨損程度標準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地方稅務局具體規定。并且,對舊房的認定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地方稅務局詳細規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蘇財稅[2007]45號)第四條規定,土地增值稅中的舊房,是指已最終建成并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證或拿到購房發票的房產以及雖未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但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產。據本案所涉規定,甲公司從房地產公司公司購買的房產,得到了購房發票屬于舊房,屬于新房。甲公司銷售該房產都屬于銷售舊房。《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法律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詳細為:(四)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可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時,由政府批準后辦事機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十項規定,關於轉讓舊房要如何可以確定納稅調整金額的問題: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拿到土地使用權所申請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的無關費用這些在轉讓環節繳交的稅金才是扣除項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對全面的勝利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又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不能扣掉得到土地使用權所全額支付的金額。第十二項規定,跪求評估費用可先在計算實現增值額時扣除的問題: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時因計算繳納稅金的需要而對房地產參與評估,其直接支付的評估費用容許在計算出價值增值額時對其予以扣取,對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的納稅人隱瞞假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等情形而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出土地稅土地增值稅所發生了什么的評估費用,不容許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肯定不能取得出具評估報告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去確認,《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相關規定的納稅調整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換算。對納稅人購房時交納的契稅,凡能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充當“與轉讓房地產關聯的稅金”對其予以扣除相應,但履職不盡責加計5%的基數。這對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既就沒做評估價格,又不能需要提供購房發票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不依據什么《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實行核定征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第七條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不能拿到評估價格,但能可以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明確規定的應稅收入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可以計算”。計算扣除項時“每年”按購房發票所載日期起至售房發票開具之日止,每滿12個月計一年;最多一年,滿1612個月但遠遠超過6個月的,也可以按未為一年。參照根據上述規定規定,轉讓舊房的交稅額的計算公式追加:1、能拿到舊房評估價格并經稅務機關確認:增值額=銷售收入-舊房做評估價格-土地的地價款-轉讓稅金-交納的無關費用-舊房評估公司費用2、是沒有出具評估報告價格,能提供購房發票并經稅務機關確認:增值額=銷售收入-發票所載金額(1+購房年度×5%)-土地的地價款-轉讓稅金-需要繳納的或者費用計算出增值額后,再判斷價值增值率,從而考慮應公司繳納的土地增值稅。3、還沒有評估價格也沒有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征收。
法律客觀: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全稱房地產)所得到的抵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據法律規定規定稅率征收的一種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規定,個人將房屋產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全部然后贍養義務人的,免繳土地增值稅;按照法定繼承轉讓房屋產權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互相互換自有居所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1995]6號)規定,個人具備的房地產因城市可以實行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審批同意征用、收回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個人自身轉讓手續原房地產而取得收入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有住房,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時審批同意,免繳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滿165年的,減征土地增值稅;長久居住未滿18周歲3年,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999]210號)規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強大的普通住宅,在轉讓時暫免征稅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的認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如何制定并對社會公布的“中小套型、高精煉價位普通住房”的標準先執行。即,“原則上應同時行最簡形矩陣100元以內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200元以內、實際成交價高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總平均交易價格1.2倍200元以內。”依據規定政策規定,個人轉讓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具體一點計算出比較多分二種方法。一、能提供評估價格的計算方法: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轉讓收入-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或是的稅金)×適用稅率1.“評估所價格”是指由政府審批同意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除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格;2.“與轉讓房地產或者的稅金”是指和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3.由政府審批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突然發生的評估費用不能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給以扣除相應,但個人刻意的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并且評估的,評估費用不不允許扣掉;4.能提供評估價格的,已繳契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不允許扣掉。二、不能取得評估公司價格,但能能提供購房發票的計算方法: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轉讓收入-上手公司購買價×(1+5%×n)-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適用稅率1.“n”是指購入房屋到對外轉讓房屋的年度數;2.“與轉讓房地產或是的稅金”以及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3.上手容易購房繳納的契稅可憑契稅完稅證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予扣取,但不盡責加計5%的基數。以上內容那就是個人賣房要公司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如果能可以不幫到必須幫助的朋友。
百分之17。參照稅務總局的規定,轉讓手續設備收入的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17,即是企業將自己的設備大量收購給那些企業或個人所我得到的收入,不需要交納百分之17的增值稅。
適用稅率6%。依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第三章稅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突然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2、需要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現替換成10%)。
3、提供給無質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現轉成16%)。
4、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看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以書面形式相關規定。
儲存資料:
從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根據自2019年4月1日起負責執行的《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是由《公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再一次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也可以進口貨物,原范圍問題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根據情況為9%。
2019年4月1日起,中國下調進口貨物增值稅率,這將使進口企業全年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減少約2250億元人民幣,消費者稅負下降13.5億元人民幣,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