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股東有兩個公司,其中一家注銷,能把債權債務都轉到另一家嗎_百度...
可以不。
參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第五百三十九條規定,公司注銷時的債權債務是這個可以換給別的公司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有一些限制,公司在存續期間轉讓債權是可以的,但要是公司瀕臨破產,在人民法院受理后面臨破產申請前一年內,轉讓中債權的條件如果沒有枉顧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公司可以不轉讓手續給別人。公司可以不過戶給他人。前提是受讓他們所2.15億股的公司的股權。例如:假如甲300499高瀾股份公司55%的股權,乙持有公司45%的股權。你也可以受讓甲方的股權,也也可以受讓方乙方的股權,或是同時受讓方甲、乙兩方的股權。可是不需要警告你特別注意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兩人以內,所以你一個人肯定不能持有公司100%的股權,你不能自己300499高瀾股份公司一部分的或大部分股權,還需另一個人作為公司股東所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一般來說,轉讓股權要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要到工商部門直接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公司法人變更的話,的要在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法人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間是可以相互之間有償轉讓其全部的或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經其余股東三分之一數贊成。股東應就其股權收購事項提前三十天那些股東發表意見表示同意,其他股東自交給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不同意轉讓。別的股東半數以內不表示同意有償轉讓的,不表示同意的股東應當及時定購該轉讓的股權;不網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余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不超過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判斷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聽從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法律賦予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法律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明確規定公司轉讓、收購股權大變故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需要經股東大會做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本案所涉事項進行表決。
公司轉讓時應在特別注意100元以內事項:
1、檢查公司是否未知債務公司轉讓中最必須注意一點的也不是轉讓手續方反而對外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購一個公司的時候一定要先決定該公司的賬目問題,找有資質的代理記賬公司專員,詳細檢查公司賬目,去看看轉讓手續的公司如何確定有潛在的債務。
2、檢查公司以前經營狀況轉讓公司以前有無是守法經營,在經營過程中是否是有違法犯罪的活動,在工商局檔案中是否是有不良記錄。
3、年檢如何確定每年都按時能參加年檢是國家工商機關檢查企業是否正當經營的最重要手段,每年前提是要檢查一下的不重要手段,每年前提是要在明確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過的,假如還沒有按時參加,這樣的話企業會被記錄在案,企業信譽下降,同時可能會被處罰規定。第四打開系統公司審計報告公司如何確定是墊資注冊公司,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否是不出資沒到位,有無有抽逃資金的現象,公司賬目是否合法和,這大都必須的,以免給予不必要的麻煩。
同個集團兩個不同法人公司之間的進行交易是否一類關聯交易,取決于你兩者之間有無存在企業不可能股東、子公司、母公司、兄弟公司、姐妹公司這些其他具備壓制關系或者重大影響。同個集團兩個有所不同法人公司與存在控制或是重大的損失影響關系,它們之間的交易不屬于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