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在擔任法人期間進入失信人員名單,能否進行股份轉讓。
這要視情況而定。
假如股份也沒被查封是也可以進行轉讓的。否則就是需要從失信黑名單里可以撤銷,法院查封解禁才可以。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變更法人和股東。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不誠信的被執行人后,這個可以轉讓手續股份,也可以需要變更其他人為法定代表人。變更后,法院會將原法定代表人從不誠信的“黑名單”刪掉,將新法定代表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也可以你要改的,失信人員不敢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建議及時進行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具體流程萬分感謝: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填好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一番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要是未知股權轉讓須填寫好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這樣的話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要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收拾好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
5.進行變更銀行信息。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去領);
2、需要變更營業執照(需要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收拾好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可以辦理);
3、需要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收拾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辦理);
4、進行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5、進行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延期通知單到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注:如果不是辦理變更未比較復雜到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信息,則不需要進行變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屬、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你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后);
3、新、老股東會決議(各一)(老股東會決議由召集老股東簽字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其他的股東公章);
4、股權轉讓協議書(有償轉讓雙方簽署協議,自然人簽字,自然人除了的蓋章);
5、股權向公司股東之外對外轉讓的,應并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一百多名新股東單位蓋章或簽字后,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公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須注明直接修改后求全部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簽字蓋章);
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并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重新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土地方資格的不同應重新提交的其他材料;
12、不屬于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還得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及相關材料(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等);
13、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IC卡。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委托的期間必須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判斷的支付保險義務的,人民法院是可以采取沒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下載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是經營前題的關聯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不受采取什么措施沒限制消費措施。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的措施限制下載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前題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中,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左右吧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接受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的或空白文檔、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可以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去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會收費私立學校;
(八)直接支付無法支付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26路G字頭動車組列車完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須隨身攜帶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什么措施沒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大債務繼續履行的再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敢如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如何實施前款明文規定行為的,這個可以向先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負責執行法院審查確有此事的,應予允準。
請問公司法人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可以轉股權和變更法人嗎?謝謝!
不可以哦變更法人,失信人一是不可以部分高消費行為,除了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那些信用懲戒,以及取消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再不一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被列入失信不能執行人名單后,各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參照各地不好算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從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給以公告。1、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全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沒限制其貸款、融資等金融活動,減低信用卡額度,并將其存款情況及時是從司法網上查詢平臺報告法院;2、工商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會降低其信用等級,限制修改其“守信用、重合同”評比資格;3、被執行人為國家機關的或公務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普通主體的,依據明文規定在評優選先、晉職晉級等方面對其予以限制,或是已取消其政治待遇、榮譽稱號,直到最后給與紀律處分;4、沒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鐵路部門不向其出售時火車票,民航部門不向其收購機票;5、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沒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不參加政府采購和工程項目招投標;6、建設管理部門暫停不受理失信被執行人的工程項目許可、資質審批,暫緩受理登記建筑市場具體業務事項,暫時延緩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規劃管理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優先權利使用權的土地暫停辦理規劃報建手續、暫時放棄直接辦理在建項目的情報營規劃手續;7、其余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由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全部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征信機構請示,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在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也可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