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關于轉讓后公司倒閉是否可以不付錢的詳細分析:
未辦理工商登記的情況 - 如果股權轉讓協議尚未辦理工商登記,那么在公司倒閉等事實導致股權轉讓協議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轉讓合同應當解除。受讓人不再有義務繼續支付股權轉讓款,已履行的合同部分需要根據雙方的實際過錯進行判斷。
已辦理工商登記的情況 - 如果股權轉讓協議已經辦理了工商登記,那么股權轉讓之前的債務通常按約定或者因原股東未完全出資依法由原股東承擔。如果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了新股東承擔轉讓之前的債務,那么新股東可以在公司倒閉后依法進行破產清算,并承擔相應的債務。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責任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債權人追索債權的權利 - 公司債權人可以向新股東提起訴訟要求承擔責任,新股東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原股東進行追償。
如果您與轉讓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并且已經辦理了工商登記,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擔公司的債務。如果公司倒閉,您可以依法進行破產清算,并承擔相應的債務。如果您的股權轉讓協議尚未辦理工商登記,那么在公司倒閉的情況下,您可能不需要支付剩余的股權轉讓款。具體情況還需要結合您的協議內容和當地的法律法規來確定。建議您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以獲得更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