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起案例是中煤集團旗下公司中煤集團山西華昱能源有限公司(簡稱“中煤華昱”)擬轉讓其所持山西山陰農村商業銀行(簡稱“山陰農商行”)的全部1.4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20%,轉讓底價約為1.88億元人民幣。這并不是中煤華昱首次擬轉讓所持山陰農商行股權,此前曾有過兩次嘗試,但由于降價后再次掛牌,根據相關規定,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終結該項目。
中煤集團還曾擬轉讓所持中煤財產保險全部1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8.20%。這一股權轉讓行為發生在2023年9月20日,轉讓底價為1.02億元人民幣。
除了中煤集團之外,其他央企也在加速退出參股金融企業。例如,中國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擬轉讓所持富滇銀行全部9億股股份;鞍鋼資本所持航天融資租賃20%股權、先融期貨15%股權;本鋼集團所持中天證券21.35%股權、本溪銀行9.99%股權等。
這些轉讓行為可能出于多種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聚焦主責主業、優化資源配置、減少非主業投資等。國務院國資委也在推動中央企業回歸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特別是對于那些5年以上未分紅、長期虧損、非持續經營的低效無效參股股權,要求進行清理退出。
中央企業旗下公司的金融股權轉讓活動在近期有所增多,這可能是由于監管部門加強監管、企業自身調整戰略布局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轉讓活動有助于央企更好地聚焦主業,提升競爭力,同時也對金融市場產生了影響,可能導致股權結構的變化和行業競爭格局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