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無償轉讓給公司確實需要繳稅。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所列舉的應稅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一,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個人轉讓專利權的所有權,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凡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屬于《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稅目稅率表所規定的應稅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轉讓專利權的過程中,涉及到的無形資產的轉讓,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營業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個人轉讓專利技術屬于銷售無形資產,按照現行規定應繳納增值稅。在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屬于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稅率是6%。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繳增值稅的情況,如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以免繳增值稅:一是技術內容與技術轉讓密切相關,是為技術轉讓而實施的售后服務,即技術轉讓合同中應該明確寫明提供技術服務的內容和技術要求。
雖然專利無償轉讓給公司可能意味著個人不需要直接承擔財務負擔,但轉讓過程中的稅收責任仍然存在,這些費用可能會由公司承擔。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律師,以便更準確地了解和處理相關的稅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