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于2011年11月1日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雙十一”商標注冊申請,并在2012年12月28日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阿里巴巴申請的“雙11”商標在初審和二審中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終被駁回。
阿里巴巴商標注冊的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申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人需要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包括商標圖樣、商標名稱、商標類別、申請人資料等。
商標注冊審查:阿里商標注冊審查機構會對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商標是否符合注冊條件、商標是否與已注冊商標存在混淆等。
發布公告:審查通過后,阿里商標注冊機構會將申請人的商標發布在商標公告欄中,公告期為三個月,其他申請人可以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
注冊成功:如果在公告期內沒有其他申請人提出異議,阿里商標注冊機構會將申請人的商標注冊成功,并發放商標注冊證書。
盡管阿里巴巴是“雙十一”概念的創造者,并在2011年嘗試注冊“雙十一”商標,但在法律層面,“雙十一”作為一個節日已經被公眾普遍接受,并不僅僅與阿里巴巴關聯。因此,在商標注冊過程中,阿里巴巴遇到了困難,其注冊申請被駁回。
阿里巴巴雖然在2011年嘗試注冊“雙十一”商標,但未能成功。這一嘗試反映了阿里巴巴對于其創造的購物節品牌的重視,同時也展示了商標注冊過程中的法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