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通知:說明要轉讓股權。
優先購買權:公司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若公司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不同意購買,你就可以向外轉讓股權。
簽訂協議并辦理手續:與購買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變更股東名冊:公司變更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出資義務:未足額出資的股東股權轉讓,出資的義務就消滅。
告知受讓人:沒有實繳的股權可以轉讓,但是轉讓時應當告知受讓人。
轉讓收入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出讓股權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有權請求出讓股權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并請求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轉讓財產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轉讓財產收入列入企業收入總額范圍。
實繳制下的股權轉讓是一個涉及多個步驟的過程,其中包括書面通知、行使優先購買權、簽訂協議和辦理手續等步驟。股權轉讓的金額可以為0元,但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并且在轉讓時需要告知受讓人。同時,還需要考慮轉讓收入申報的稅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