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私車轉讓給公司需要繳納的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其他個人(自然人)銷售二手車免征增值稅。因此,個人轉讓二手車給公司,增值稅通常不需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汽車屬于資產轉讓,所得差額乘以20%計稅。如果賣的價格高于購車原值,就需要按20%的稅率交納個人所得稅。相比原值大都是貶值的,因此往往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轉讓雙方需要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印花稅法》的規定,只要買賣合同中有一方是個人,合同中各方都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交易合同 公司與個人簽訂交易合同,這個合同需要用車管所認可的文本,因為要進入車輛檔案。繳稅(2%)并領取二手車交易專用發票。
車管所辦理過戶 到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包括購買填表、持號、驗車拍照、上繳原車牌、領取新行駛證、新車牌。
到原繳納車輛購置稅的經辦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憑證傳遞。
去保險公司更改保單名稱。
車輛管理制度 即使車輛是老板自己使用,也需要制定好車輛管理制度,并做好用車的申請記錄等。
財務處理 公司取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但可以作為財務入賬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據。
總體而言,個人將舊私車轉讓給公司時,通常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也往往由于車輛貶值而無需繳納。建議在進行車輛轉讓前,咨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會計師,確保合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