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前公司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注銷后比較有效嗎,企業注銷期間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是比較有效
一、法人股東被吊銷營業執照而未參與清算,其主體資格是否是存續狀態在實踐中修真者的存在爭議法人股東被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不合法的法人股東決定的一種行政處罰。法人股東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參與清算,最后清算程序結束并去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法人股東才湮滅消滅掉。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股東因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股權如何處理,通覽公司法及規定法律法規,就沒關于法人股東因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股權處理規定。的原因國家權利部門對公司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法人資格的認識不同。在司法實踐中再次出現了“未經過清償而己被注銷的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06號“麻煩問下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企業法人資格問題的答復”其實“吊銷營業執照、注銷登記是企業法人資格隕滅的兩種形式,兩者的法律后果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消亡”。“吊銷營業執照就換句話說其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法人資格也就隨之消亡,并由登記機關在企業檔案上予以特別約定,不要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再辦理注銷登記”。最高人民法院法經(2000)24號函答復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則如果說:“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按照法律規定參與清算,最后清算程序已經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同歸干掉。但,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斥之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訴訟活動”。正是我不認識的不同,在司法實踐中會出現了“未經核準清算而早注銷后的公司”。二、法人股東銷戶后所持股權處理方法小結(一)法人股東依照法律規定通過清算,由清算組一次性處理公司所持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屬于公司法上中止執行的情形之一。公司重新整頓的法律事實發生然后,則必定導致公司的清算。這不僅是公司注銷登記的法律規定步驟要求,同時確實是法人有限責任原則之必須。但他,這對被強制破產的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程序該如何正常啟動,現行的《公司法》明確規定得比較清晰,無可操作性,因而有限責任公司被不予執行后,特別是因逾期不參加過年度實驗檢測而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有限責任公司未動手一人清算的現象并不少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了什么嚴重點困難,不再存續會使股東利益給予重大的損失損失,按照其余途徑肯定不能解決的辦法的,300499高瀾股份公司所有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不請求人民法院重整公司。第一百八十四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隊伍解散的,應當及時在隊伍解散事由再次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混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也可以股東大會考慮的人員組成。逾期還款不變更工商登記進行清算的,債權人這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委托關聯人員組成清算組接受清算。人民法院應當由受理該先申請,并及時組織后清算組接受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在債權期間法律賦予a.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正式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全面處理與清算或是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稅務檢查所欠稅款這些債權過程中才能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如何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余下財產;(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二)有主管單位的法人股東,由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依規定直接辦理去相關轉讓手續具體一點直接辦理過程應向當地或是登記機構(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應當及時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不公開進行)咨詢。參照:有主管單位法人股東因注銷后申請過戶辦法——海南證華非上市公司股權登記服務有限公司有主管單位的法人股東因被注銷而可以申請股權過戶需可以提供的資料: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證明的關與原企業(或法人機構,以下同)申請撤銷(或被注銷)的證明;2、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提供的原企業申請證券公司開戶登記注冊書原件或加蓋工商局印章的復印件;3、原企業證券帳戶卡(若已辦理開戶并持有已托管股份)及持股憑證;4、以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名義簽訂絕大部分的法律文書(轉讓協議須公證),上級主管單位對其隨意處置原企業股份的行為出具的證明《承諾書》(須公證);5、受讓方的證券帳戶卡(若未開設專業者請先去辦理辦理開戶手續);6、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和受讓方的經2012版年檢最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如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為事業法人,應需要提供事業單位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私章);7、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和受讓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若原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為事業法人且代碼證上無負責人,則負責人證明書由該事業法人的上級單位開具證明;8、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9、若原股份為國家股,過戶須按國有股處置辦法處理;10、說明:法人股東若被吊銷,須提供法人股東在全國性報紙上刊載處置所持有股權的公告(公告期一個月)。11、過戶手續費。(三)由法人股東法律有規定繼受主體或原股東依有關規定處理若該公司有合法的繼受主體,則可由該繼受主體依有關規定隨意處置所持股權。若該公司就沒合法的繼受主體,則其注銷后前登記在冊的股東,在公司注銷后亦能就該公司所持股權主張公司剩下的財產分配權,即按照持股比例或該公司章程承諾的其余財產分割比例,那些要求股權并且分割。主張股權時應信守公司或是公司股權聯合有償轉讓的規定,即應尊重公司別的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若公司以外股東法律賦予了優先購買權,則接受主體或原公司股東無權利特別要求對這股權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并就轉讓對價參與抵償或分割。(四)擁有對外投資的公司被注銷后原股東權利如何政府救助公司對外投資是萬不可誹議的。只不過以及一個公司對另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后,其充當股東的權利該如何行使,我國公司法也沒具體一點規定。依據什么我國公司法的立法初衷,我們以為公司作為股東向以外公司或企業投資,簡單公司應當享有所投資的公司的股東權利。我國原《公司法》規定了股東的權利有八項:1.應邀前來股東會,參加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類型管理者;2.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3.通過出資比例分取紅利;4.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有償轉讓按出資比例、優先權定購那些股東轉讓手續的出資;5.相關資料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6.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通過監督;7.公司解散時,分配剩下的財產;8.以外依法應享有的權利。
肯定原公司法對股東應履行的義務也有祥細的規定。2005年新修訂內容的《公司法》除剩余不超過股東權利外,更可以提高了對公司股東權利保護的可操作性,從各方面明確了股東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如明確自然人生命后股權可以能繼承,向外擴展了股東知情權的范圍,并必須明確股東知情權的可訴性,少數股東有權一一派人和大典股東會議,賦予股東答話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無效和撤銷之訴,為結合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責職,規定這些個人員濫用職權,不違法規范運作義務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股東無權利又想到股東代表訴訟跪請他們侵權賠償責任。確實我國新舊公司法未曾比較明確公司另外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但以內股東的權利應是任何股東應享有的權利。這樣另外股東的公司注銷后,還沒有向投資公司辦理變更登記,股東權利又如何復議權呢?新公司法明確自然人的股權這個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繼承,而才是公司可不可以由公司股東然后不能繼承?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公司并非自然人,自然人能繼承是一種身份關系,繼承股權是為了嚴密保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確實是目的是能夠防止公司其余股東不正當受到侵害死亡人的股權。而公司在公司主體失去后,由股東就不能繼承股權是不符合國家規定公司立法本意的。因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在注銷后前必須參與清算,清算是為了全面處理公司債權債務,最大限度地結束公司有限責任不穩定的狀態,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那你公司未經公司清算被注銷,是否是那樣的話公司主體資格全部失去。我們以為僅以公司如何確定辦理注銷手續充當可以衡量公司主體存在地成功與否的標準是不收拾停當的。這樣的容易降低保護以外債權人的利益,也很難導致諸多完美躲避法律的現象又出現,容易降低經濟秩序的良性發展。所以才既然公司未經過債權被注銷,那就其公司主體沒法當然消失。其公司主體依舊未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參與重大決策公司的股東權利是受法律保護合理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當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以公司名義向法院起訴被損害公司利益的人,是我國法律容許的,又是保護公司利益的一種。而公司的普通地股東,以股東代表訴訟真接法院起訴確實是所需的
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公司地址:
甲乙雙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天津泰銘熱力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全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充分尊重平等互利、能夠提高該公司發展的原則,簽署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同盟協議不違背。
1、甲方將其2.15億股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表示同意受讓公司上述股權;并已事先知曉受讓標的公司的經營、財務和風險情況,義務承當投資入股風險;
4、甲方你承諾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也沒牽涉到任何質押及一丁點爭議、訴訟。
5、決賽當天股權轉讓成功后,乙方即享受啊%的股東權利并承擔全部義務。甲方繼續享不享受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承擔責任。
6、甲方承諾應對該公司及乙方直接辦理具體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沒有必要協作與配合。
1、本協議開始簽定后,一絲一毫一方不拒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合同違約。違約方應當你們負責賠嘗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一丁點一方解除合同時,守約方權利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1、本協議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拒絕履行本協議所不可能發生的或與本協議關聯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可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民事訴訟解決。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才生效。
2、本協議不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以此為標準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可以申請去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協議日期:年月日
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后方(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因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受讓公司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權事宜達成協議本合同,以茲聯合起來遵照執行。
甲乙雙方去確認:轉讓方將其2.15億股的公司100%股份轉讓至受讓方名下。
(一)甲乙雙方商議:乙方同意下來以稅后價萬元(大寫:人民幣)的價格受讓甲方600400紅豆股份的公司100%的股權。
(二)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萬元(小寫:人民幣)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收到消息乙方此款3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將股權所有的對外轉讓給乙方并辦理完畢股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絕大部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與乙方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與股權變更登記同時并且,轉讓方充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權變更登記后6個月內,配合乙方及股權轉讓后的公司正常了積極開展具體工作。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權變更登記完畢當日,甲乙雙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可以辦理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公司的證書、印章、印鑒、批件、及其他資料、文件的交接(以下全稱“交接”)。
(二)在雙方交接時,由雙方達成向相關部門先申請作廢發票公司原印章、印鑒并關閉新的印章、印鑒。新舊印章印模式鑒由甲乙雙方簽名確認后各自收存一份。
(三)公司財務帳薄等相關財務資料和文件不日用之物,乙方贊成甲方僅就公司可以做到資料和文件向乙方辦理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能夠完成期間,對公司再次出現的一丁點重大的事情不利影響,雙方應共同對他妥善處理。
甲乙雙方聯合起來去確認,甲方因本合同項下轉讓股權需承擔全部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全部和支付,乙方應遵循相關法律的時間向稅務等相關部門交納。若發生了什么稅務等部門向甲方上繳國庫的情形,甲方可在繳前特別要求乙方繳交,或在繳納后向乙方具體的要求支付所稅費。
(一)甲方絕對的保證本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不可能造成甲方自身條件的限制,也不會倒致對甲方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判決、裁決、***命令、法律、法規、契約的違反。
(二)甲方保證對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權村民待遇已經的的的權益及占據合法嗎、管用、求完整的處分權,亦未被任何一點有權機構根據不同情況查封等強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對甲方轉讓股權主張權利,由甲方你們負責應予以幫忙解決。
(三)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才生效后至公司工商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后期間,不置換、挪用公司資產,公司資產性質不發生了什么重大的損失變化,且公司不從事與經營范圍沒什么關系的業務。未取得乙方許可,豈能以公司名義簽訂任何一點文件、支出任何一點款項。
(四)公司在處理完前的正式借貸及擔保所產生的民事債務由甲方承當。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比較復雜拖欠職工工資及欠交社保費用之情形,也不存在地職工安置問題。
(六)公司在事宜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稅務等查找***部門的行政處罰口頭或書面通知。
(一)乙方可以保證其為簽署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遞交的經濟責任指標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都是假的、求全部的。只要有相當資金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收購及付款義務。
(二)乙方只要本合同的簽署及拒絕履行,絕對不會受到乙方自身條件的限制,也不會導致對乙方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判決、裁決、***命令、法律、法規、契約的嚴重違反。
(三)乙方贊成在本合同所述條件下去購買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承當你所選的責任和義務。
(四)交接后公司新發生的債務由事宜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擔,與甲方任何關系。
(一)完成交接后,若又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債權人再向公司表示異議債權的,乙方應通知甲方,不得無法或以公司名義怎么支付。經甲方最后確認確有其事后,由甲方然后全額支付,若甲方去確認后因未及時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當了支付義務的,乙方及處理完后的公司權向甲方追償。
(二)成功交接后,若又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債權人以司法途徑向公司反對意見債權的,乙方承諾由公司授權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代理訴訟,并由甲方承擔全部訴訟費和律師費。若該主張的債權經最后確認為交接后不能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償債務該筆債務,并承擔全部訴訟費和甲方怎么支付的律師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股權變更義務,或觸犯本合同約定的其余義務或甲方所做的只要和承諾,乙方可中,選擇本合同繼續履行或解除禁止本合同,并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股權價款,或觸犯本合同約定的其余義務或乙方所作的保證和承諾,甲方可你選擇本合同繼續履行或解除契約本合同,并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不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本合同。(二)法律規定合同可以解除契約的情形發生后,或甲乙雙方依據什么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參與重大決策合同解除權的,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口頭約定的地點和向對方直接送達口頭說明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得到通知郵寄送達之日解鎖。
(三)合同解除后,雙方明確的約定去辦理合同解除事宜,也沒約定又又不能協商一致的,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辦理。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口中發出的任何一點通知及別的口頭說明文函,除雙方親自事宜外,均應按a.地址、以郵政速遞(EMS)形式發送中至對方:
甲方:地址:收件人:
移動乙方:地址:
收件人:
(二)如以郵政速遞(EMS)形式遞交通知及其余文函,則收件局收寄后的第3日為收件日期。
(三)甲乙雙方一絲一毫一方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口頭約定的和地址突然發生進行變更,均應書面通知對方。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點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向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對方聯系地址遞交的通知和其他文函,均視為向轉讓方及受讓方的管用郵寄送達。
(一)本合同及股權轉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二)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必須履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由雙方協商好可以解決:協商處理能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去法院起訴,所不可能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撤訴方承擔全部。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不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本身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
甲方:乙方:
股權轉讓合同又稱股權轉讓協議,是指股權交易方與股權受讓方公司簽訂的,約定在股權轉讓中雙方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的契約。而股權轉讓是一項相對古怪的法律行為,比較復雜的法律關系多,為了盡量的避免轉讓后方與受讓方直接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一般都不需要簽訂以書面形式的股權轉讓合同,以比較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而股權轉讓合同在股權轉讓中具高極其重要的意義。有點地方還那些要求股權轉讓協議可以經由公證或鑒證,才這個可以作為直接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依據。
轉讓后方向股東除了的第三人轉讓股權,須點頭確認以外股東的意見,由那些股東開具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意見(或是是連成股東會決議),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明確的工商局的申請文件如何填寫或者的申請書,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股權轉讓協議書的效力,必須看協議的內容,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是股東,對外轉讓的股權是否需要存在地權利限制、轉讓程序是否合法等因素而定。
在法律上,公司被被稱“法人”,你所述的法人,肯定指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公司本身單獨的的主體資格,公司的債務由公司以其完全財產承擔部分責任,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無責。但如果沒有股東濫用抗菌藥物公司獨立法人資格,惡意逃債的,則股東承擔部分連帶責任。
賣公司那就是把公司的絕大部分的正負資產的所有權參與整體轉讓。公司的所有權就在公司的股東手里。轉讓公司就必須公司所有的的股東與買家簽屬股權轉讓協議。
是顯名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的嗎,從法律上這是無權處分,只不過真正的的權利人民事法律行為或是信任的就最有效;如果不是真正權利人不知情的或不不發生法律效力,那涉及無權處分,也牽涉表見代理,要綜合證實;
才成立,是否是有效參照具體情況來定。例如,受讓方這個可以以轉讓方刻意隱瞞被凍結的大變故情況各種理由跪請法院撤消;
一、股權心存惡意對外轉讓后可不可以打撤銷權糾紛官司
1、股東不良企圖撤回股權,對債權人利益造成侵害的,構成侵權人這個可以向法院起訴可以申請撤消股權轉讓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贈送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法律賦予】
債務人以先放棄其債權、徹底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無償贈送處分財產權益,也可以惡意縮短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引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方法的,債權人可以各位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法律賦予】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收購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股權他人財產也可以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大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方法,債務人的要比人很清楚的或應在很清楚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幫忙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1、聽從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假如合同沒有求實際應該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應該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行政管轄權。同時,法律賦予生命當事人協議約定管轄法院的權利,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中,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地,但不得擅入違反民訴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假如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最有效的,應可以參照其約定:也沒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區。
3、對此被告所在地,人們一般絕對不會有歧義。而是對股權變更的合同履行地,應為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的公司注冊地。因為,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特殊性本質轉讓手續行為必須向公司注冊地的登記機關繼續履行相應手續方可成功(如果不是是外資企業,在工商變更之后還要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復,否則債權轉讓合同不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冊地充當此類案件的管轄地都是國際上高速公路通行的做法
您好,因為您的破產清算轉讓股權也可以嗎問題解答萬分感謝,破產程序轉讓股權也可以嗎理論上講和目前法律規定,宣告破產后,公司不能不能積極開展經營活動,但不暴力抗拒股東轉讓股權,但從求實際情況看,也破產的公司,多數是到了最后注銷后的,重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股權巳經是沒有價值,股權變更就沒意義,如果有某個特定的目的。相關知識: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是怎樣的一、股東會決定解散隊伍公司的決議;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結束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橫列;清算組在債權期間法律賦予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全額事業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一次性處理與清算關聯的公司未討還的業務;(四)清除行動所欠稅款包括清算過程中才能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全面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其余財產;(七)代表公司聯合民事訴訟活動三、清算組應當由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再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由自接到消息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交給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那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對債權通過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豈能對債權人并且債務清償。四、清算組在需要清理公司財產、全額事業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及時會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則人民確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按照法律補償金,繳所欠稅款,債權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遵循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敢積極開展與清算完全沒有關系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債務清償前,豈能分配給股東。五、清算組在定期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才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債務清償的,應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去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作出判決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公司清算事務暫時扣押給人民。六、公司清算結束了后,清算組應可以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或人民再確認,并報送材料公司登記機關,去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重新開啟。